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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无锡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8-03-02 15:51    来源: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14/2018-00093
发文日期
2018-03-01
公开日期
2018-03-02
文件编号
锡卫医〔2018〕14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卫生、体育--卫生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机关,公文,文件,通知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印发《2018年无锡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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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无锡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局(委),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无锡市太湖医院:

  为做好2018年全市医政医管工作,按照《2018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点》要求,市卫计委制定了《2018年无锡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全市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根据省、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2018年工作计划,明确时序进度,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市卫计委将依据本工作要点对各单位进行考核。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1日

  

2018年无锡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

  2018年无锡市医政医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对健康的新需求与医疗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为目标,紧紧围绕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完善医疗服务监管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努力为保障人民健康、推进建设健康无锡作出新贡献。

  一、贯彻落实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点

  (一)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工作部署。省卫生计生委确定了以“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不断改善医疗服务、加大监管力度保障医疗质量安全、促进医患和谐、加强行风建设”等年度工作安排。各地、各医疗机构要根据《2018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点》(见附件),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抓住重点,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二)进一步推进医联体建设。贯彻《关于进一步开展紧密型医联体试点建设的指导意见》,所有市属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和县级医院围绕 “八个合一”统筹管理要求,全面开展紧密型医联体试点工作并取得实效,各地要统筹规划,将区级医院纳入紧密型医联体试点,积极协调配合“八个合一”统筹管理试点工作。进一步落实《关于发挥龙头作用进一步促进医联体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吸纳护理院、康复医院加入,完善接续医疗服务。积极推进专科医疗联盟建设,所有市属专科医院组建覆盖二三级医院相应专科的专科医疗联盟,鼓励国家、省、市级重点专科组建专科医疗联盟,研究制定专科(专病)分级诊疗方案,组织开展培训和业务指导。各医联体要明确成员单位功能定位,注重完善内部分工协作机制,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上下联动,实行分级诊疗服务。

  (三)大力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积极推进医联体专技人员统一调配、柔性流动,专科医生、护士加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在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普遍开设医生、护士工作室,做好医师晋升副高前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工作。普遍建立医联体内影像中心、心电中心、病理中心、检验中心,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转诊预约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和人才下沉基层,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基层首诊,医联体内基层诊疗人次明显上升。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疾病分级诊疗技术方案,利用医联体信息系统开展双向转诊,龙头医院慢性病诊疗人次明显下降。

  (四)全面推进胸痛、卒中及创伤救治中心建设。按照《江苏省胸痛、创伤及卒中救治中心建设指南(试行)》及《江苏省胸痛中心工作要求及救治流程》等文件要求,以“胸痛中心全市模式”为突破口,加快推进三大中心建设。2018年底前建成市级胸痛、创伤、卒中救治中心各1—3个,江阴市、宜兴市建成相应区域救治中心至少各1个。

  (五)推动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动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共享药房”、“DRGs—PPS”等工作,力争在保障基层医疗机构用药、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等政策措施上取得突破。

  (六)开展医联体建设成效评估。制定2018年度医联体建设成效评估指标,组织对各地、各市属医院开展医联体建设成效评估,将评估纳入年终考核。逐步建立医联体建设评估结果与区域医疗中心设置、重点专科评审、医院评审等挂钩的机制。

  三、积极探索,推进建设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七)积极推进制定医院章程。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开展医院章程制定试点工作,推进建立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医院民主决策、成本控制等医院内部管理制度,以章程为引领,探索形成科学合理的运行和治理机制。

  (八)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落实我市《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方案》,采取综合措施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住院、门诊人均费用增长率不高于5%。运用信息化手段继续开展公立医院控费信息监测和公示工作。

  四、完善体系,促进医疗事业均衡发展

  (九)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落实《无锡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7-2020年)》,严格控制大型综合医院数量规模。落实“十三五”儿童、精神、康复、急救、护理等事业专项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康复、护理、安宁疗护、老年病等专科医疗机构,增加接续性医疗服务供给。选择儿童 “十三五”专项规划开展中期评估,推动规划落实,促进薄弱专科发展。

  (十)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修订《无锡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试行)》,以积极创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提升薄弱专科临床诊疗水平为导向,组织开展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复核和评审工作。

  (十一)继续提升医院信息化水平。以提档升级为目标,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推动医院信息系统与区域平台互联互通。推进门诊电子病历推广使用,二、三级医院门诊电子病历使用率达到90%以上,区域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电子病历使用覆盖率达到100%。

  五、转变观念,不断改善医疗服务

  (十二)深化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完善40条改善医疗服务具体措施,制定出台《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全面落实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处方点评制度、医患沟通、出院回访8项制度。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推进实名制挂号、门诊患者诊间结算、住院患者床旁结算。广泛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1212个临床路径,二、三级公立医院50%的出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MDT)。提升日间手术开展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日间手术,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采取综合措施缩短平均住院日,二、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分别控制在8天和9天以内,其它医院平均住院日继续呈下降趋势。组织明查暗访检查,督促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各项任务。

  (十三)改善护理管理和护理服务。落实《无锡市十三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中期评估,组织开展护理质量专项检查。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无锡市基层护士临床工作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18-2020年)》并组织实施。开展市级护理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完善护理质量评价体系及《星级护理院评审标准》并组织实施。加强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建设,开展市级社区护理、麻醉护理、中医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基地评审工作。开展血液净化护理质量管理培训。

  (十四)提升急救医疗服务水平。落实《无锡市“十三五”院前急救事业建设发展规划(2018—2020)》,各地出台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院前急救网络站点标准化建设。探索院前急救医疗业务的分类管理,研究非院前急救转运服务方案。配合省卫生计生委开展航空医疗急救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进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衔接,建设院前院内一体化信息交互平台。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急救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整体急救水平。

  (十五)开展精准健康扶贫服务。认真落实《关于转发<江苏省农村低收入人口20 种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进低收入贫困人口信息共享,切实降低贫困大病患者就医负担。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工作,宜兴市、梁溪区年底要设立本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流程和审批手续,及时核销救助费用。

  六、强化监管,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十六)开展医院评审工作。制定年度医院评审计划并组织开展医院评审工作。研究制定眼科、康复等二级专科医院评审标准,试点开展评审工作。

  (十七)推进医疗服务监管信息化。以居民健康智能管理平台为依托深入开展数据挖掘,完善医疗服务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运行、质量安全、技术水平、诊疗行为、医疗费用、综合实力等实时监测、客观评价。全面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系统对接工作,将医疗机构与系统联线对接情况作为临床重点专科评审的必备条件,实行一票否决。试行将评价结果运用于临床重点专科评审。

  (十八)推进医院评价工作。开展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工作,组织开展培训,对DRGs分组器进行本土化改造,试点对部分医疗机构开展评价。

  (十九)强化医疗机构监管。落实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约谈等管理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依法查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无锡市医疗机构执业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试行)》和《无锡市医疗机构执业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确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信用等级。

  (二十)强化执业人员监管。做好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加强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建设。研究制定《无锡市医师执业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加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日常监管,规范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准入行为。做好首个“医师节”宣传活动。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医师、护士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一)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根据国家、省卫生计生委颁布的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目录对已备案技术进行梳理。全面开展美容医疗机构及医疗美容科室医疗美容项目备案工作。继续开展事中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技术行为。落实《江苏省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工作方案(2017年版)》及省卫生计生委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管理各项要求,配合做好全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和OPO(器官获取组织)的规范化建设与考评工作。

  (二十二)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全市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检查及全市急诊医疗服务质量、核心制度落实情况明查暗访活动,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持续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市级医疗质控中心管理,推进县(市)区级质控组织建设,强化对一级(含基层医疗机构)及以下医疗机构质量监管。完善质控数据上报系统,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麻醉等6个专业的医疗质量监测指标上报数据进行分析、纠偏,逐步推广到其他专业。加强病案首页管理,开展编码员培训,医疗机构住院病案首页填报完整率达到95%以上,病案首页中主要诊断选择正确率、主要手术及操作选择正确率、其他诊断填写完整正确率要达到90%以上。

  

(二十三)加强药事管理。转变药学服务模式,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药事管理转变药学服务模式的通知》要求,对医院药事工作开展评估检查。大力推进临床药师制度建设,组织开展临床药师培训。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落实抗菌药物使用目录备案管理制度。加大处方点评力度,督促指导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处方点评。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静脉输液、处方点评、特殊药品管理以及肿瘤治疗药和肿瘤辅助治疗药、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应用专项检查。

  (二十四)强化医院感染管理。依据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要求制定医院感染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病例漏报率≤20%。加强医疗废弃物、输液瓶(袋)管理,组织医疗废弃物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血液透析技术管理、消毒供应室等专项检查。推进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二十五)加强血液管理工作。推进《无锡市献血条例》立法工作。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月、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江苏省献血条例》“三免”待遇。完善血液安全预警和应急保障机制,血站血液核酸检测全覆盖。进一步完善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市属医院、县(区)级医院全部实现与采供血机构信息互联互通。开展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血专项检查,全面停止互助献血工作。市中心血站通过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的采供血机构验收。

  七、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

  (二十六)多措并举依法处置医疗纠纷预防。广泛宣传、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坚持依法处置医疗纠纷。加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患沟通中心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完善“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及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全市公立医疗机构100%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非公立医院参保率达到60%以上,鼓励门诊部、诊所购买医疗责任保险。推进各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建设,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的医疗纠纷数达50%以上,调解成功率90%以上。落实《江苏省医疗损害鉴定管理方法》,规范开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损害鉴定。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案例点评活动。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报事件报告率100%。

  (二十七)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制定年度“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完善 “平安医院”考评标准,制定无锡市“平安示范医院” 考评标准。所有“省、市平安医院”全部参加“省、市平安示范医院”创建,三甲、二甲公立综合医院创建成“省、市平安示范医院”。开展年度“平安医院”考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平安医院”达标率达到90%以上。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动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常态化。抓好以“人防、物防、技防”为重点的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医疗机构“三防”设备设施配置达标率90%以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警务室达100%,完善警医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涉医事件应对处置预案,强化经常性训练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八、常抓不懈,树立风清气正的行业形象

  (二十八)狠抓落实“九不准”。贯彻落实“九不准”各项规定要求,以落实“九不准”为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关人员权钱交易、收受回扣和贿赂、“红包“等违法违规犯罪行为。推行医务人员诚信承诺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健全医师和医疗机构征信体系。

  (二十九)大力整治商业贿赂和不正之风。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一步健全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机制,对所有科室的权力进行梳理,查找权力的风险点,加强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人员的管控,对重点科室(部门)管理人员实行轮岗制度,杜绝腐败案件的发生。巩固医用高值耗材专项治理成果,加强对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的实时管控,防止商业目的统方。

  (三十)推进行风长效机制建设。以落实规范和加强制度执行力为重点,开展对行风长效机制执行情况检查,保证长效机制的各项要求落地生根,切实落实各级管理者的责任,把有责必追、有案必查作为工作常态,确保行风各项任务的落实,营造卫生计生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九、统筹协调,做好其他医政工作

  (三十一)做好残疾人康复等工作。落实残疾预防部门职责。贯彻落实《无锡市防盲治盲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继续为贫困患者白内障实施免费手术。继续做好防聋等工作。

  (三十二)做好相关综合医疗服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老年医疗服务、征兵体检、医疗保障、禁毒戒毒等工作。协同推进医养结合发展,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

  (三十三)加强医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全市医政管理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运用如全面质量管理(TQC)、质量环(PDCA循环)、品管圈(QCC)、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绩效评价、单病种管理、临床路径管理等质量管理工具进行科学管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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