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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09-30 15:43    来源: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14/2018-00306
发文日期
2018-09-30
公开日期
2018-09-3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决算,财务,审计,资金,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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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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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地方性法规、规章、地方标准等;制定并组织实施技术规范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2. 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 制订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4. 制订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计划;负责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5. 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和精神病等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工作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等工作。

  6. 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7. 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与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牵头组织无偿献血工作。

  8. 贯彻执行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拟订基本药物遴选、增补、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对基本药物品种、管理、价格政策等提出建议。

  9. 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战略目标;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管理;推动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发展。

  10. 贯彻落实生育政策,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制定并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1. 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规划、规范;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药具发放工作;实施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

  12. 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相衔接的机制。

  13. 制定并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4. 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参与制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建立并组织实施完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15. 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及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对外交流合作和援助工作。

  16. 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执法稽查工作,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17. 拟订并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指导、推进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8. 拟订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政策、规划;协调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协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卫生创建和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健康知识。

  19. 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参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医疗保险制度方案制订工作;参与监督管理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参保病人的市外转诊管理工作。

  20.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共21个,包括:办公室(国际合作处)、信息处、规划财务处(审计处)、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安全保障处)、疾病预防控制处(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医政医管处、中医处、基层卫生处、妇幼健康服务处、综合监督处、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宣传处、科技教育处、组织人事处、保健处(社会医疗保障处)、体制改革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处)。

  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无锡市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无锡市中医医院,无锡市妇幼保健院,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无锡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无锡市医学会,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锡市急救中心,无锡市转化医学研究所,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计信息中心,无锡市妇女儿童保健所,无锡市计划生育协会,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备采购和药具管理中心,无锡市卫生监督所。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0家,具体包括: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无锡市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无锡市中医医院,无锡市妇幼保健院,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无锡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无锡市医学会,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锡市急救中心,无锡市转化医学研究所,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计信息中心,无锡市妇女儿童保健所,无锡市计划生育协会,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备采购和药具管理中心,无锡市卫生监督所。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坚持把深化医改贯穿于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各个环节,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全省综合医改和卫生计生重点目标管理两项考核中双双以全省第一的成绩获评优秀等次。

  (一)综合医改试点持续深化。发挥牵头作用,推进医改各项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步伐加快。深化市属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继续开展法人治理结构试点,重新核定公立医院床位,核定备案制人员总额8677名,启动薪酬制度改革,起草制定院长年薪制、骨干人才协议工资制等配套规定,制定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实施办法,加强内外部监管及绩效考评,激发运行活力。优化整合市二院、五院资源,实行托管帮扶,普仁医疗集团平稳运行。分级诊疗制度加快构建。出台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政策意见,在梁溪区、江阴市试点,实行“八个合一”的资源共享机制,进一步促进三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全市基层诊疗量占比达62%,江阴、宜兴县域内就诊率超过95%。与葛均波、宁光、李兆申等多名院士、专家合作,开展糖尿病、高血压、脑卒中、胸痛中心、慢性伤口、肿瘤防治等方面的合作,建立分级诊疗体系,造福群众健康,努力构建慢病防控无锡模式。“三医”联动改革有新进展。开展医用耗材及试剂集中采购,入围价格较报价整体下降37%,较产品上限价下降16.96%,实施药品价格谈判和急救妇儿非专利药品采购“两票制”,进一步压降药品、耗材采购价格。会同人社部门落实医保支付改革举措,确定首批51类病种按病种付费,形成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医保支付改革工作方案。公立医院补偿得到改善。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六大投入政策,全市卫生计生财政投入比上年增长19.17%,协调形成公立医院债务化解意见,全市落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资金1.75亿元、化债资金5000万元,完善医保费用结算政策,弥补公立医院收支亏损。落实医改目标,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全年药占比同比下降1.39个百分点,门诊均次费用下降4.18%、住院均次费用增幅控制在5%目标值以下,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降至30%以下。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数、床位数分别占全市总数的44.07%和22.97%。

  (二)“健康无锡”建设稳步推进。出台《“健康无锡2030”规划纲要》。确立大健康理念,贯彻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工作体系。新一轮健康城市行动计划全面实施。落实全国健康城市试点市各项工作,全市53个健康社区、53个健康村、64个健康单位通过省级验收,江阴市通过国家健康促进县(区)项目考评验收,无锡经验在威海全国卫生城镇暨健康城市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1.65%。爱国卫生工作持续推进。宜兴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暗访和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市复查,10个国家卫生镇、170个省卫生村全部通过国家和省级年度复审暗访。

  (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医疗服务能力有新提升。制定实施儿童、精神、传染病、康复等薄弱专科发展规划,理出亟待解决的项目,就新四院建设、新五院搬迁启用、卫校发展、精卫中心二期项目、儿童医院建设发展、卫生资源优化、社会医疗机构设置等开展调研,多方协调,推进发展。新五院顺利搬迁启用,收到预期成效,新四院主体工程封顶。全年新增医疗机构45家、病床2419张、卫技人员2852名,新增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2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6 个。制定完善“市(县)区现代医疗卫生发展水平主要评价指标”和“基层医疗基础设施投入水平主要指标”并列入市委、市政府考核内容。27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成提档升级,惠山区被评为省基层卫生十强区。56家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完成资源整合。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水平改善提升。全年诊疗人次5467.36万,同比增长6.94%,住院总床日821.6万,出院人次87.81万,分别比上年增长3.89%和6.72%。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抓实预约诊疗服务、日间手术、临床路径管理等40项改善医疗服务具体目标任务,完成日间手术10860例,全市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分别为8.78天、8.61天,同比下降0.17和0.25天。完善质控组织体系,强化急诊、药事、院感、血液安全等专项工作,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全面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完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缓解医患矛盾。群众关注的改善就医环境、实施优质服务、降低医疗费用等2017年度15项惠民措施全面落地见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创新。出台签约服务政策,对患有慢性疾病的重点人群,在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础上,实施专项收费服务包,并强化考核,接受签约患者的监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38.1%,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60.58%;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验在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管理能力培训班和全国基层卫生大会上作为典型案例交流。

  (四)公共卫生服务效能持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有新提升。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锡山区、江阴市项目管理分获2016年度省级绩效考核第1名和第4名。及时处置各类传染病疫情,以(县)区为单位达到消除血吸虫病标准。再生育全程服务行动积极实施。健全市(县)区孕产妇及新生儿危重症救治、产前筛查诊断网络体系,应对高龄怀孕、高危妊娠,保障母婴安全。宜兴市被评为国家和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市。卫生应急能力持续提升。梁溪区被命名为省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区,全市医疗机构人员自救互救培训率累计达41%,全市报告81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五)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完善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全市共办理生育登记49535件,在省内首创编制《计划生育服务规范》,规范基层计生公共服务。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深化落实。全市共兑现奖扶金2.9亿元,惠及17.05万人;调整完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发放办法,自2018年起一次性奖励资金由各级政府全额承担。全面落实计生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建立就医绿色通道、住院护工服务保险制度等各项奖励及优惠政策。医养结合发展加快。全市共有康复专科医疗机构9家,护理院23家,设立康复专科的综合医院104家、疗养院6家。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工作有新进展。6个社区入选国家卫生计生委首批通报表彰的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社区,2家企业、2所学校入选2016-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单位。

  (六)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完成33个省级“中医馆”建设项目,市中医医院等4家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通过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复核评审。中医药服务内涵持续提升。9个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及建设项目通过考核评审,新增市级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10个。创建中医药高层次学术交流平台“金匮讲坛”并开讲3次。中医药传承创新成效显著。成功主办世界中医药联合会五运六气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龙砂医学流派得到进一步传承弘扬;无锡市中医医院赵景芳工作室通过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验收;宜兴市中医医院余方中传承工作室被确认为国家级基层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顾植山、陆曙入选国家第六批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传承老师。

  (七)科教人才建设成果丰硕。“科教强卫工程”全面推进。2个学科、4个创新团队和2名杰出人才、4名重点人才、82名青年人才纳入省级建设序列,遴选建设市级临床医学中心、重点学科等团队项目44个、高层次人才171名,市级财政投入年度建设资金5000万元。科技成果丰硕。荣获中华医学奖2项、省科技进步奖3项、省医学新技术奖48项,获市腾飞奖和科技进步奖22项,36项课题获国家和省科学基金(重大专项)立项。人才选拔培育不断加强。印发《无锡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设立1500万元人才引育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引进和培育顶尖、菁英、高端、知名、青苗、紧缺等六类卫生计生人才;1人入选无锡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市人民医院入选无锡市引进人才工作奖,吕国忠当选中华医学会烧伤专业委员会候任主委。各直属单位全年引进高端和紧缺人才157名,自主培养博士30名。人才基础进一步夯实。新增国家住培基地1个,遴选建设市级全科示范社区实践基地9个,培育第二批骨干师资103名,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理论结业考试通过率居全省首位。新增规范化培训和全科转岗培训合格全科医生119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77人。

  (八)卫生计生信息化跨越发展。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强。启动“智慧健康提升工程”,市民健康信息平台扩建工程全面展开,宜兴市通过省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成熟度3级测评,全面推进大型医院信息化平台建设,市区23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5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诊疗信息全部入库。信息化助推医改作用凸显。推进分级诊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以县为单位远程医疗系统实现全覆盖;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全市统一建设“无锡智医”服务平台,参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居民电子健康卡试点;市属医院全面升级便捷支付途径,全面推进“实名制”挂号。医疗健康大数据和物联网应用加强。建立覆盖全市的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居民健康智能管理平台,获评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基层卫生信息化十大优秀案例”;积极开展医疗健康物联网研究,成功承办第二届世界物联网智慧健康高峰论坛,在锡发起“中国医疗物联网政产学研创新战略联盟”。

  (九)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卫生计生法治建设持续推进。启动《无锡市献血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和《无锡市性病防治管理办法》规章修订工作。审批改革得到深化。加强权力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建设许可网上申报系统,落实“一张网”和“不见面”审批新举措。综合监管切实加强。推进“三项制度”试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扎实做好医疗服务、生活饮用水、学校、公共场所等卫生监督工作,完善卫生计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十)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党员干部争作表率;开展大走访活动,精准施策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开展“两学一做”做法在全市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全面压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八项工作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到位。整改落实市委巡察卫生计生委党委反馈意见,组织开展“远离回扣,廉洁行医”专项行动,开展“八个一”廉政教育活动,加强源头防范。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配合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分批调整配备下属单位领导干部,配齐专职纪委书记,全面启动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工团建设再结硕果。开展中医药、应急、基层康复等劳动技能竞赛,申报获批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1人,江苏省文明职工1人,江苏省工人先锋号1个,无锡市五一劳动奖状2个,无锡市五一劳动奖章28人,无锡市工人先锋号4个。市卫生计生委团委被评为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行业正能量大力弘扬。第26期援桑给巴尔医疗队先进事迹在全市得到大力宣扬。编发健康无锡专刊20期40版,协助中央文明办、国家卫生计生委举办“中国好医生、中国好护士”(江苏专场)现场交流活动,向全国展示我市卫生计生系统良好形象。

  第二部分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892443.3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合计增加92470.65万元,增长11.56%。主要原因是市属公立医院经营情况好转、政府加大对卫生计生投入。其中:

  (一)收入总计892443.3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4283.49 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21990.67万元,增长23.82%。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对医疗卫计专项投入。

  2.上级补助收入176.34万元,主要为8家市属医院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64.45万元,增长57.60%。主要原因是深化市属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大对公立医院补偿。

  3.事业收入764396.13万元,主要为市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80,179.34万元,增长11.72%。主要原因是市属公立医院门急诊和住院工作量增加导致医疗业务收入增加。

  4.经营收入0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

  6.其他收入413.69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卫计委本级从经信委取得的信息化项目补贴收入307.62万元、市卫生监督所从省级部门取得的补贴收入7.63万元、市妇女儿童保健所从市妇幼取得业务工作补贴收入98.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940.58万元,减少97.12%。主要原因是卫计委本级收到经信委信息化专项拨款减少、市卫生监督所与市妇女儿童从上级部门取得补贴收入减少。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9051.92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无锡市人民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4121.76万元,主要为卫计委本级、无锡市妇幼保健院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建设资金。

  (二)支出总计887229.7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8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引进等人力资源事务。与上年相比增加26.00万元,增长15.12%。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高级卫生计生人才经费投入,支出增加。

  2.教育(类)支出6629.1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职业教育。与上年相比增加450.99万元,增长7.30%。主要原因是卫生职业教育支出增加。

  3.科学技术(类)支出827.49万元,主要用于应用技术研究与发展。与上年相比增加336.89万元,增长68.67%。主要原因是卫生计生信息化跨越发展,政府启动“智慧健康提升工程”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79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与上年相比减少25.33万元,减少20.74%。主要原因是市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取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因此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829720.03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公共卫生、中医药事业发展。与上年相比增加83892.43万元,增长11.25%。主要原因是1.公立医院经营状况改善,收入支出同步增长;2.财政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支出增加。

  6.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1458.47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项目中信息产业监管与资源勘探。与上年相比增加773.75万元,增长113.00%。主要原因是医疗健康大数据和物联网应用加强。

  7.住房保障(类)支出47702.37万元,主要用于卫计委直属单位按照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606.08万元,增长28.59%。主要原因是各单位人员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支出增加。

  (三)结余分配1355.69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市属8家公立医院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与上年相比减少3090.8万元,减少69.51%。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 3857.86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原因是卫计委本级信息化项目实施进度未达到计划进度;市妇幼保健院以及市属公立医院的建设项目资金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879269.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283.49万元,占 13.00%;上级补助收入  176.34万元,占0.02%;事业收入764396.13万元,占86.94%;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413.69万元,占0.05%。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88722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3638.96万元,占93.96%;项目支出53590.82万元,占6.04%;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29140.7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990.67万元,增长23.82%;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187.49万元,增长26.78%。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养老金、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政策性补助增加、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加大对医疗卫生单位财政投入。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14857.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9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187.49万元,增长26.78%。主要原因是各单位人员养老金、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支出增加,学(专)科、人才、科研、基本建设、设备专项支出增加。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6183.64万元,支出决算为11485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人员养老金、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支出增加,财政落实公立医院六大投入政策支出增加、中央及省转移支付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金支出。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 人力资源事物(款)。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83.00万元;其中引进人才费用(项)支出决算为155.80万元,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2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从市相关部门取得的市级卫生计生单位高级人才经费补贴支出。

  (二)教育(类)

  1. 职业教育(款),年初预算为3466.77万元,支出决算为551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78%。其中,中专教育(项)支出决算为5400.56万元,职业高中教育(项)支出决算为117.10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从省级部门取得省实训室建设专项资金,从市相关部门取得专业建设专项资金支出。

  2. 教育费附加安排(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72.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从市相关部门取得无锡市职业教育现代化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补助经费。

  (三)科学技术(类)

  1.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59.13万元。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市相关部门取得的对市级卫生计生单位科研课题立项的补贴。

  2. 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上年结转省级中医药科研课题专项补助资金。

  3. 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522.35万元。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卫生中心以及市属公立医院从市工贸处取得医疗与公众健康项目资金支出。

  4. 科技交流与合作(款)国际交流与合作(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锡市人民医院取得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研发资助支出。

  5.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8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妇幼保健院、市属公立医院取得无锡市科技进步奖、无锡市腾飞奖、201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等奖项的奖励资金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取得职业培训业务标准开发费用支出。

  2. 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8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取得0-6岁免费康复训练救助资金、残疾人康复机构康复质量管理经费、2017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省级补助经费支出。

  3. 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相关部门取得的对城市1万左右的低保人员的低保救助补助支出。

  4. 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6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计委本级、市第二人民医院取得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补助,主要用于向特困退休人员“送温暖”活动支出。

  5.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精神卫生中心上年结转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中央补助资金、2017年“两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节日补助资金,以及从相关部门取得的2017年民政部分资金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年初预算为3452.89万元,支出决算为3138.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0%其中,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098.7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7.53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2.30万元。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将专项经费分配至区级单位使用以及机关行政支出减少。

  2. 公立医院(款),年初预算为51939.80万元,支出决算为6646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6%其中,综合医院(项)支出决算为40014.32万元;中医(民族)医院(项)支出决算为15392.13万元;传染病医院(项)支出决算为4490.76万元;职业病防治医院(项)支出决算为380.00万元;精神病医院(项)支出决算为2913.88万元;妇产医院(项)支出决算为    2742.7万元;其他专科医院(项)支出决算为30.00万元;其他公立医院(项)支出决算为      496.20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立医院从市人社局、经信委、科技局获得专项经费增加支出。

  3.公共卫生(款),年初预算为23495.77万元,支出决算为2120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5%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决算为7943.66万元;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292.08万元;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076.30万元;应急救治机构(项)支出决算为3470.07万元;采供血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868.2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100.14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3224.12万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60.29万元;其他公共卫生(项)支出决算为170.29万元。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将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分配至区级单位使用,使得市级支出减少。

  4.中医药(款),年初预算为18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7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0.40%。其中,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支出决算为572.72万元;其他中医药(项)支出决算为4.00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中医药管理局加大了对无锡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

  5. 计划生育事务(款),年初预算为286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8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3%。其中,计划生育机构(项)支出决算为331.84万元;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506.36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0.21万元。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计委将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分配至区级单位,使得市级支出减少。

  6.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45.6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计委本级和公立医院从相关部门取得公共卫生补助食品安全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年初预算为1193.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9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1%。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56.33 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36.94万元。

  8.医疗救助(款),年初预算为361.00万元,支出决算为64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01%。其中,城乡医疗救助(项)支出决算为254.35万元;疾病应急救助(项)支出决算为361.00万元;其他医疗救助(项)支出决算为30.90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精神卫生中心取得从市民政局取得的医疗救助专项经费增加支出。

  (六)节能环保(类)

  1.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57.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取得太湖水治理专项-水质检测专项经费增加支出。

  2. 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人民医院从相关部门取得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支出。

  (七)城乡社区(类)

  1. 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8.1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妇幼保健院取得爱婴病房大楼改造工程建筑节能示范项目补助资金增加支出。

  (八)资源勘探信息(类)

  1.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77.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改委和经信委追加各信息化项目单位专项经费增加支出。

  2. 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773.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改委和经信委追加各单位信息化项目经费增加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

  1.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19.43万元,支出决算为114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4%。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计提基数政策性调增。。

  2.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99.37万元,支出决算为109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33%。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政策性调整增加支出。

  3.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00.27万元,支出决算为77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61%。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补贴政策性调整增加支出。

  (十)其他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1.7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从民政局取得的彩票公益金补助,主要用于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丙酮尿症残疾儿童救助、0—6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卫计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758.0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2443.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9314.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卫计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485.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187.49万元,增长26.79%。主要原因是1、加大了对中专教育的投入;2、加大了技术研究与开发投入;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目支出增加。卫计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6183.64万元,支出决算为  11448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六大投入政策,加大卫生计生财政投入,科教强卫工程全面实施。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卫计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758.0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2443.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9314.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锡市卫计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9.7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7.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9.6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5.02%;公务接待费支出88.9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7.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77.7万元,完成预算的86.53%,比上年决算减少32.28万元,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坚决杜绝不必要、不合理的开支。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9个,累计33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慰问援非医疗队(桑给巴尔)。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2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1.28万元,完成预算的35.68 %比上年决算减少13.82万元,主要原因为行政和参公单位进行车改,取消公务用车,保留公务用车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58辆。

  3.公务接待费28.31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31万元,完成预算的46.11%,比上年决算增加3.2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接待规模和支出标准。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238批次,4077人次。主要为接待省、国家级来锡考核团队、调研团队以及科研专家。

  无锡市卫计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0.14万元,完成预算的19.79%,比上年决算减少5.62万元,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2017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9个,参加会议533人次。主要为召开集中采购会议、各项工作年度会议、专项评审会议等。

  无锡市卫计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50.49万元,完成预算的95.31%,比上年决算减少215.19万元,主要原因为加强会议管理、避免不合理开支。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00个,组织培训8662人次。主要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乡村医生转业技能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卫计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决算371.72万元,本年支出决算371.7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支出决算251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支出决算120.72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5.25万元,比2016年增加55.47万元,增长14.23%。主要原因是:年度委托第三方政府购买服务费用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694.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07.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352.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734.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3.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71%。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8,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84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454台(套)。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4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69701.03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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