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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2017年度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18-09-30 16:20    来源: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14/2018-00307
发文日期
2018-09-30
公开日期
2018-09-3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财务,审计,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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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2017年度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无锡市2017年度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专项基本情况

  (一)专项(项目)背景

  主要对市属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后,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收入的30%部分由市级政府补助,并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以服务价格改革后减收的六家市属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收入的30%实行补助,实行总额控制,绩效分配。

  (二)专项(项目)依据    

  市委 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化医疗卫生体系的意见》(锡委发〔2015〕36号)、《市物价局 市卫计委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锡价费〔2015〕100号)和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意见》(锡财社〔2015〕23号)等文件规定,市属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后,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收入的30%部分由市级政府补助,并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三)专项(项目)组织管理

  1. 加强制度建设。我委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和本委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2. 专款专用管理。遵守“专款专用”原则,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用途安排资金的支出使用,落实专项资金的申拨、使用审批手续,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3. 项目独立核算。在财务核算上,单独设置明细会计科目进行专项资金管理,使专项资金来源去向明了,避免与人员、公用等本级财政预算内资金混合使用。

  4. 加强内外监督。本单位定期对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与指导。同时,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按时填报相关资金情况报表,积极接受上级部门监督。

  (四)专项(项目)实施内容

  主要对实行综合改革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医疗服务价格调价补偿率小于100%的市属公立医院进行补助。同时,对中医院、传染病院、儿童医院等公立医院予以倾斜。

  (五)专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2017年,无锡市药品零差率补助专项(项目)资金年初预算10000万元;实际支出10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评价组织与实施过程

  (一)评价的组织与职责分工

  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2017年医疗卫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具体实施,各资金使用单位合力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具体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1. 市卫生计生委主要职责

  负责按要求组织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具体包括:

  规划财务处主要职责:布置、指导和督促各专项资金主管业务处室按规定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按质报送评价资料;收集整理、审查核实、汇总分析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基础信息和其它有关资料,一并提交市财政局;根据评价结果,提出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的意见。

  各专项资金主管业务处室主要职责:指导和督促各资金使用单位按规定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按质报送评价资料;收集整理、审查核实和汇总分析资金使用绩效自评资料并报送至规划财务处;根据评价结果,提出加强本部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的意见。

  2. 资金使用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要求及时完成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自评工作,配合市卫生计生委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并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主要包括:认真填写收集整理有关佐证材料,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自我评价并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和数据表,按要求将有关材料加盖公章后及时报送上级项目主管部门;根据评价结果意见改善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管理。

  (二)评价的过程

  1. 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各业务相关处室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具体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 项目实施单位自评。各项目实施单位开展项目自评工作。

  3. 工作小组考评。根据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收集整理、填报评价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核实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以及指标口径的一致性。

  4. 汇总分析,撰写评价报告。根据审核后的各项目单位和处室报送的数据表和项目绩效报告,对基础数据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评价结果及主要绩效指标状况

  2017年,无锡市药品零差率补助专项(项目)绩效目标共2个,一是取消以药补医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二是减轻群众看病负担,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年度完成绩效目标2个,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四、主要成效

  市属公立医院实施医药价格改革后,医院全部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实际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彻底破除了“以药补医”机制。

  在取消药品加成后,药品按“零差价”销售,即购进价多少,售价就是多少,医院药价最高降了15%。与此同时,还降低了部分检验和大型设备检查治疗项目价格,重点降低国产试剂可以替代进口试剂的部分检验项目及业务量大的部分常规检验项目价格以及磁共振扫描(MRI)、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和部分以设备为主的辅助操作项目价格。

  在价格方面,提高诊察费项目价格,根据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拉开等级差价,西医普通门诊诊察费、普通门诊中医辨证论治费根据就诊内容实行分类制定。对只取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不需另外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应积极提供方便通道,方便门诊费按每次2元收取。

  在药价、检查费用双双降价的同时,体现医护人员劳务价值和医疗技术发展的诊察、护理、注射、手术、中医、高压氧治疗、部分病理检查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提高。改革后,手术项目收费上浮50%,疑难复杂的四级手术上浮75%。但对涉及特殊群体的价格不调整,如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项目价格不调整。

  据统计,在现行的5267项医疗服务项目中,提高价格的有3194项(其中省提价的2993项),价格不调整的项目达1749项,不调价项目超过33%;总的不提价项目(含本次降价项目、取消项目和6个月内不提价的放开项目)比例近40%。

  在医疗服务价格适当提高和取得财政零差率专项资金补助后,市属医院药品损失得到有效弥补。由于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实行总额预算管理,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势头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2017年,市属医院药品占医疗收入比例为36.43%,同比下降1.65个百分点。从患者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来看,门诊患者均次费用280.86元,同比增长1.76%;出院患者均次费用14475.97万元,同比增长2.08%;费用增幅均控制在5%以内。

  五、主要问题

  医药价格改革取消药品加成,但医疗服务收费及政府财政补助又无明显提高,市属公立医院经营性亏损普遍存在。

  六、相关建议

  1. 强化政府投入责任。政府是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加大投入,保障医院正常发展。

  2. 明确部门责任。财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零差率财政补助资金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按时拨付医院。卫生行政部门要督促医院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政策,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

  3. 加强医院财务收支管理。医院贯彻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及相关财经法规,严格药品零差率补助资金收支管理,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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