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1-21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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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检查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针对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和健康损害进行临床医学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和可能的其他疾病和健康损害的医疗行为。职业健康检查是职业健康监护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的资料来源。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健康检查。
上岗前健康检查:又叫就业前检查,即对工人上岗前所进行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通过就业前检查,排除职业禁忌证,防止患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工种和作业,减少或消除职业危害对易感者健康的损害,防止职业病发生。目的:发现职业禁忌证,防止职业病发生,分清责任,减少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负担。
在岗期间健康检查:又叫定期检查,长期从事规定的需要开展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应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通过定期检查可早期发现健康损害,判断劳动者是否适合继续从事该工种作业,及时处理,减轻职业危害后果,减少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和社会负担。
离岗时健康检查:即劳动者在准备调离或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岗位前,应进行离岗时健康检查。主要是对劳动者的整体健康状况进行一次评估,判断其工作期间是否患上了职业病,有助于明确健康损害责任,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减少社会负担。
应急健康检查: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有哪些的有关规定:
1、企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的结果,应如实告知劳动者本人。
2、劳动者没有进行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由于不了解该劳动者的身体状况,因而不得安排其从事接触有职业危害的作业。
3、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尽量能提早安排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如果从事职业病有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在离岗前没有安排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5、职业健康检查所需的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得由劳动者个人承担。
6、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7、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8、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诊断为职业病了,那会享受到哪些待遇:
1、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3、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4、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来源:无锡市疾控中心 苏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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