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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9-03-01 15:18    来源: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14/2019-00038
发文日期
2019-03-01
公开日期
2019-03-0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卫生、体育--卫生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规划,预算,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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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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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原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 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地方性法规、规章、地方标准等;制定并组织实施技术规范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2. 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 制订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4. 制订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计划;负责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5. 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和精神病等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工作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等工作。

  6. 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7. 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与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牵头组织无偿献血工作。

  8. 贯彻执行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拟订基本药物遴选、增补、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对基本药物品种、管理、价格政策等提出建议。

  9. 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战略目标;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管理;推动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发展。

  10. 贯彻落实生育政策,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制定并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1. 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规划、规范;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药具发放工作;实施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

  12. 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相衔接的机制。

  13. 制定并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4. 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参与制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建立并组织实施完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15. 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及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对外交流合作和援助工作。

  16. 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执法稽查工作,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17. 拟订并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指导、推进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8. 拟订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政策、规划;协调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协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卫生创建和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健康知识。

  19. 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参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医疗保险制度方案制订工作;参与监督管理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参保病人的市外转诊管理工作。

  20.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际合作处)、信息处、规划财务处(审计处)、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安全保障处)、疾病预防控制处(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医政医管处、中医处、基层卫生处、妇幼健康服务处、综合监督处、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宣传处、科技教育处、组织人事处、保健处(社会医疗保障处)、体制改革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处)。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无锡市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无锡市中医医院、无锡市妇幼保健院、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无锡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无锡市医学会、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锡市急救中心、无锡市卫生监督所、无锡市转化医学研究所、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采购与药具管理中心、无锡市计划生育协会、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中心。

  2.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9家,具体包括: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无锡市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无锡市中医医院、无锡市妇幼保健院、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无锡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无锡市医学会、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锡市急救中心、无锡市卫生监督所、无锡市转化医学研究所、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采购与药具管理中心、无锡市计划生育协会、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中心。

  三、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创造性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聚力抓改革、补短板、强弱项,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关键性胜利,奋力当好全省高质量发展领跑者。

  1.大力推进“健康无锡”建设。一是协调推进健康无锡建设。按照三年行动计划,加强考核评估,推动健康无锡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是积极推进全国健康城市试点城市工作。积极实施“十三五”新一轮建设健康城市行动计划,为争创全国健康城市示范市奠定基础。三是扎实做好爱国卫生其他各项工作。

  2.协同深化综合医改。一是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二是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加快推进院府合作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加快城区紧密型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专科医疗联盟专科辐射和带动能力。三是加快推进医保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医保打包支付,探索推动总额控制从单个医疗机构向区域范围内或医联体内总额控制转变。深化推进DRGs付费方式改革。四是深入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深化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落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并加强监管。五是强化综合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加快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务诚信建设。

  3.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是加快推进市属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优化调整项目建设。二是全面落实“十三五”各项规划。完成《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空间布局规划(2018-2035年)》编制,实施精神、康复等事业专项发展规划。三是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社区医院。四是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突出做好重点人群签约服务。

  4.切实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一是深化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全面落实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等制度。二是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管理。三是继续做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依法处置医疗纠纷。四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全面落实十项重点改革措施。

  5.持续推进中医药传承发展。一是创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完善服务体系。推进中医医院医联体建设。二是提升中医药科教创新能力。推进实施中医“三名战略”。三是加强中医药传承研究利用。制定龙砂医学流派传承计划。四是加大中医药科普宣传力度。

  6.稳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一是实施重大疾病和传染病综合防控。启动实施恶性肿瘤早期筛查干预项目。推进落实适龄儿童水痘疫苗和65岁以上老年人肺炎球菌疫苗接种。二是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水平。落实国家确定的14类55项基本公卫服务。三是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

  7.做好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一是全力保障母婴安全。加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妇儿保门诊建设。二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依法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力度。三是提升老年人口健康服务水平。

  8.强化科教和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推进实施“三名”战略。制定太湖卫生人才计划,。二是推动“科教强卫工程”项目实施。推动省、市各类“科教强卫工程”项目按照建设规划取得新进展。三是推动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强人才引育。制定并发布2019年委直属事业单位高端紧缺人才岗位目录。推进实施市属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五是推动卫生国际交流合作。稳步推进全市国际友好医院建设。

  9.提升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一是促进就医诊疗更加便捷。深化“无锡智医”项目完善与推广,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二是促使公共卫生服务更加精准。推进公共卫生数据中心建设,与医疗、健康档案数据中心全面对接与业务协同。三是努力实现智能监管更加高效。深化推进基于大数据的医院绩效评估系统。

  10.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建设新要求。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三是加强全行业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完善医德档案,强化医务人员执业管理,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职业精神,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无锡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全口径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锡财预〔2019〕7号)填列。)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000656.2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70032.87万元,增长20.47%。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新职工住房补贴等增加;2、财政加大对医疗卫生健康事业的专项投入;3、市属医疗机构医疗业务收入增加相应增加医疗业务成本支出。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000656.2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20906.8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20546.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416.28万元,增长9.46%。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新职工住房补贴等增加;2、财政加大对医疗卫生健康事业的专项投入 。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36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0.00万元,上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主要原因是2019年安排了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二期建设经费36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879749.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9256.59万元,增长22.10%。主要原因是市属医院非税收入预算增加。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1000656.29万元。包括:

  1.教育(类)支出4283.80万元,主要用于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153.60万元,减少21.22%。主要原因是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中专教育免学费补助、生均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未安排。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75.34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及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与上年相比增加9475.34万元,上年预算未安排。主要原因是上年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支出未按功能科目单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50230.44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医疗卫生健康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包括医疗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事务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60167.64万元,增长20.27%。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对医疗卫生健康事业的专项投入以及市属医疗机构医疗业务收入增加相应增加医疗业务成本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6306.71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及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83.49万元,增长3.37%,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提租补贴、新职工住房补贴等增加。

  5、其他(类)支出360.00万元,主要用于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60.00万元,上年预算未安排。主要原因是2019年安排了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二期建设经费360.00万元。

  6.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98644.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22321.55万元,减少10.10%。主要原因是2019年市属医院离退休经费财政安排在政府专项中列支。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802011.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2354.43万元,增长31.55%。主要原因是1、财政加大对医疗卫生健康事业的专项投入;2、市属医疗机构医疗业务收入增加相应增加医疗业务成本支出;3、2019年市属医院离退休经费财政安排在政府专项中列支。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000656.2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546.87万元,占12.0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0.00万元,占0.04%;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

  其他资金879749.42万元,占87.92%;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图1:收入预算图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000656.2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98644.58万元,占19.85%;

  项目支出802011.71万元,占80.15%。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占0%;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图2: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0906.8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776.28万元,增长9.78%。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新职工住房补贴等增加;2、财政加大对医疗卫生健康事业的专项投入。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20906.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0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776.28万元,增长9.78%。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新职工住房补贴等增加;2、财政加大对医疗卫生健康事业的专项投入。

  其中:

  (一)教育(类)

  1.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支出4283.8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53.60万元,减少21.22%。主要原因是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中专教育免学费补助、生均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未安排。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1633.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33.64万元,上年预算未安排。主要原因是上年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未按功能科目单列。

  2.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686.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86.98万元,上年预算未安排。主要原因是上年职业年金支出未按功能科目单列。

  (三)卫生健康(类)

  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820.9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28.23万元,减少20.52%。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调整导致的市卫生健康委机关非税收入减少。

  2.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支出130.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47万元,增长45.13%。主要原因是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中心人员比上年增加5人,增加至11人。

  3.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支出60699.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651.53万元,增长175.31%。主要原因是原上年功能科目综合医院(项)支出、中医(民族)医院(项)支出、传染病医院(项)支出、职业病防治医院(项)支出、精神病医院(项)支出、妇产医院(项)支出、儿童医院(项)支出、处理医疗欠费(项)支出调整至其他公立医院(项)支出功能科目。

  4. 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5227.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22.91万元,减少15.01%。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还未进行分配,未分配资金在其他卫生健康(项)支出功能科目中。

  5. 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1503.1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0.66万元,减少14.78%。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还未进行分配,未分配资金在其他卫生健康(项)支出功能科目中。

  6. 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595.4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7.84万元,减少12.85%。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还未进行分配,未分配资金在其他卫生健康(项)支出功能科目中。

  7. 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支出2085.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1.78万元,减少10.00%。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还未进行分配,未分配资金在其他卫生健康(项)支出功能科目中。

  8. 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支出836.7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0.13万元,减少18.52%。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还未进行分配,未分配资金在其他卫生健康(项)支出功能科目中。

  9. 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6907.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57.93万元,增长26.75%。主要原因是1、基本公共卫生专项按全市常住人口数安排经费,全市常住人口数增加致使经费增加;2、基本公共卫生专项市级人均补助标准提高。

  10. 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4645.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39万元,增长44.88%。主要原因是比上年新增了恶性肿瘤筛查项目、预防性体检、扩大免疫规划专项经费。

  11. 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支出17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0万元,减少1.50%。主要原因是中医培训经费比上年减少2.70万元。

  12. 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支出1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3.3万元,减少96.9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计划生育工作经费。

  13. 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11250.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0.13万元,增长0.63%。主要原因是生育关怀专项资金增加。

  14. 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66.8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39.70万元,减少95.8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流动人口协管员专项经费。

  15.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08.1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3.12万元,减少28.54%。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医疗费支出调整至行政运行(项)支出功能科目中。

  16.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639.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14万元,增长3.4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致使医疗金相应增加。

  17. 医疗救助(款)疾病应急救助(项)支出36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8.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12149.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88.79万元,增长19.57%。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还未进行分配,未分配资金在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

  1. 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291.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7.07万元,增长13.84%。主要原因是2019年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和人员增加。

  2. 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240.7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0.27万元,增长6.92%。主要原因是2019年提租补贴基数增加。

  3. 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支出1094.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7.80万元,增长24.84%。主要原因是2018年购房补贴基数增加和人员增加。

  (五)其他(类)

  1.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36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0万元,上年预算未安排。主要原因是2019年安排了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二期建设经费360.00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0175.8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683.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38.34万元、津贴补贴4254.27万元、奖金50.20万元、绩效工资4044.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33.6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86.9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4.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6.74万元、住房公积金1291.77万元、医疗费49.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10.79万元、离休费361.46万元、退休费1039.50万元、退职(役)费1.47万元、生活补助4.32万元、奖励金1.4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88万元。

  (二)公用经费1492.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66.49万元、工会经费189.65万元、福利费56.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4.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8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0546.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416.27万元,增长9.46%。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新职工住房补贴等增加;2、财政加大对医疗卫生健康事业的专项投入。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0175.8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683.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38.34万元、津贴补贴4254.27万元、奖金50.20万元、绩效工资4044.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33.6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86.9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4.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6.74万元、住房公积金1291.77万元、医疗费49.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10.79万元、离休费361.46万元、退休费1039.50万元、退职(役)费1.47万元、生活补助4.32万元、奖励金1.4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88万元。

  (二)公用经费1492.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66.49万元、工会经费189.65万元、福利费56.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4.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88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98.1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7.9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4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3.22%;公务接待费支出48.8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8.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98.1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22.4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2.4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7.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单位保留车辆减少。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48.8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39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坚决杜绝不必要、不合理的开支。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28.7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74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坚决杜绝不必要、不合理的开支。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342.4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4.74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锡市医学会新增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36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0.00万元,上年预算未安排。主要原因是2019年安排了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二期建设经费360.00万元。

  其中:

  1.其他(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36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二期建设经费。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42.2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48万元,降低1.5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压缩了10%。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86467.05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48758.57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2097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16738.48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12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5辆、其他用车33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87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487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共9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97564.9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预算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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