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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补办流程

发布时间:2019-05-13 14:0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出生医学证明》补办流程

 

1.办理依据:国家、省和市级有关《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各类文件。

2.受理范围:1996年1月1日后出生,遗失或被盗“出生医学证明”者。        

3.所需材料:

①按照要求完整填写的《无锡市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户口登记办理情况栏须由父母亲双方所在地公安机关填写并加盖公章);

②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③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

④由原出生证签发单位提供的《住院分娩新生儿出生医学情况证明(补证用)》;

⑤刊登有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的报纸。

4.办理时间和地点:

地区

机构名称

具体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理时间

城  区

无锡市妇幼保健院

无锡市槐树巷48号

妇科大楼一楼补证窗口

陈锡梅

68004536

每周二下午和每周四下午

江阴市

江阴市妇幼保健院

江阴市朝阳路博爱巷15号

二楼群体保健科

金春花

86800129

每月5、15、25日全天

宜兴市

宜兴市妇幼保健院

宜兴市东虹路511号

一楼总服务台

吴华

81758779

每周四全天

锡山区

锡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锡山区锡沪中路85号

四楼群体保健科

徐月红

88216400

每周一至周五全天

惠山区

惠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惠山区惠源路555号

三楼妇女保健计划生育科

金建萍

83591051

每周一至周五全天

注:《出生医学证明》上新生儿父母亲双方需同时到场共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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