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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科研项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8-05 16:28    来源: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14/2019-00121
发文日期
2019-07-31
公开日期
2019-08-05
文件编号
锡卫科教〔2019〕1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卫生、体育--卫生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机关,公文,文件,通知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组织申报2019年度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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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新吴区民政卫健局、无锡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委各直属单位,在锡省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持续推进医学科技创新,促进无锡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与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2018-2020年)》、《无锡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将开展2019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要求

  2019年度市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分重大项目、面上项目、青年项目三类。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一)重大项目

  优先支持我市纳入省市“科教强卫工程”建设计划的临床医学中心、医学重点学科、发展学科、重点实验室、医学创新团队。鼓励多学科、多机构联合申报。每项预算资助20万元,计划资助10项左右。重点支持以下研究方向:

  1. 重大疾病防控关键技术及健康风险因素研究。 根据居民死亡谱、疾病谱,重点围绕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出生缺陷等重大疾病高危人群筛查、早期诊断技术、干预方案研究;

  2. 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研究。围绕婴幼儿、孕产妇、老年人、残障人群等重点人群和高风险职业人群的健康管理模式和综合防治体系研究;

  3. 应用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围绕免疫、代谢、干细胞、再生医学、脑科学、精神和心理疾病、环境与健康等应用基础研究;检测诊断、人工智能、生物治疗、微创/无创治疗、纳米技术等前沿技术领域创新性研究。支持产、学、研联合申报;

  4. 新型健康服务技术研究。围绕信息技术与医疗健康服务、智慧医疗、医养结合服务、个性化健康服务以及医学应急救援等新型健康服务关键技术、载体和服务体系研究;

  5. 中医中药研究和医疗器械研发。重点围绕中医药理论创新、中医药传承、临床实践创新的新技术、新方法及其应用研究;新型药物、制剂、新辅料、医疗器械和健康产品研发。

  (二)面上项目

  重点支持常见多发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技术及提高患者生活质量的应用研究和重点领域管理研究。分一般项目、扶持项目、管理项目。每项预算资助5万元。

  1. 面上一般项目:主要面向本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研究人员。计划资助15项左右,其中二级医院、县区级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项目不少于7项。

  2. 面上扶持项目:主要扶持全科、儿科、妇产科、护理、康复医学、中医等弱势学科需要扶持的临床应用技术研究。拟资助15项左右。

  3. 面上管理项目:主要资助疾病预防、临床医疗、院内感染、信息技术、科研创新与成果转化、医学教育等领域管理研究,拟资助5项左右。

  (三)青年项目

  资助本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岗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技人才的预实验研究项目,优先资助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全科、护理专业可放宽至本科)的青年人才。计划资助35项左右,每项资助5万元。

  二、申报单位和申报人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 申报单位为本市医疗卫生单位(含民营、部队性质机构),支持医疗卫生单位联合医学院校、研究机构和企业共同申报。

  2. 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研究设施设备和资金匹配能力,应承诺不低于1:1匹配,并能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科研活动条件。

  3. 实行单位限额申报。具体各类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申报人条件

  1.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政治素养、高尚医德和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有相关项目研究经历和积累。在现单位任职期限内能完成项目,青年项目申报者须在规定年龄内。

  2. 同一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获得市卫生健康委资助且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和已获得2项以上市级以上立项资助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3. 申报人及项目组成员无学术不端行为,过去3年在申请和承担市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中无不良记录。

  4. 已纳入省市“科教强卫工程”建设并获资助的临床中心、重点学科、发展学科、创新平台(包括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公共卫生实验室)、创新团队(含省市共建项目)的学术带头人以及省市级杰出人才、重点人才(含省市共建对象),不能申报本级各类科研项目。

  三、材料要求

  1. 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登录市卫生健康委科研管理专网进行网上申报和审核推荐。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完成后,导出申报书电子版,连同附件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一册,一式一份,签署书面意见并加盖单位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2. 项目附件材料包括:具有查新检索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查新检索报告;项目相关成果证明、发表论文;青年项目申报者须提交身份证和学历学位复印件;如有合作单位须提供项目合作协议;申报人认为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3. 申报单位须填写《2019年度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医学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在递交申报材料时应上报纸质和电子版。

  四、其他事项

  1. 各单位、各市(县)区项目汇总后统一逐级上报。民办医疗机构申报项目由所在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受理、推荐。部队医院、在锡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可直接向市卫生健康委申报。项目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2. 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应对所推荐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违规现象,将记入单位和个人科研诚信档案,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 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日期:网上申报截止到2019年8月30日,书面材料申报截止到2019年9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联系人:王永辉,联系电话:81822096,电子邮箱wxwjw432@163.com。

  附件:

  1. 2019年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2. 2019年度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医学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docx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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