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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所着力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时间:2019-08-09 15:4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为保障夏季居民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市卫生监督所持续开展供水单位监督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督促供水单位加强管理,防止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一是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专项检查。依据《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水厂的制水工艺是否完善、各项设备运行情况是否良好、净化消毒措施是否到位、自来水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化学处理剂是否有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水厂检验室每日自检的水质报表情况以及出厂水质是否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等。同时,联合市疾控中心对出厂水进行监督抽检。

       二是开展二次供水专项检查。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无锡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9年无锡市二次供水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摸清辖区内二次供水单位底数,完善二次供水单位基本信息。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组织与人员管理、供水设施情况、清洗消毒情况、水质快速监测情况等。同时开展二次供水样品抽检工作,抽检对象主要为辖区内居民住宅、宾馆饭店、医院学校等二次供水单位。检测结果对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抽检不合格的单位进行立案处罚。

       三是开展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实施方案通知》,全市双随机供水单位共61家,包括6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和55家二次供水单位,目前已完成双随机监督任务41家。检查内容包括供水设备运行、环境卫生,水质消毒、人员培训体检等内容,同时现场开展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和消毒剂余量检测。

       通过监督检查,落实供水单位设施卫生要求和日常使用的卫生要求,排除安全隐患,提升供水单位管理水平及负责人责任意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指导其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整改,并定期进行复查,督促其整改到位,对于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坚决立案处理。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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