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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时间:2019-09-16 15:2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精神,近期市卫生监督所与各市(县)、区所联动,进行全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此次行动共抽查18家职业健康检查,覆盖所有市(县)、区,出动监督员48人次。

       本次检查主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进行,主要检查内容为主检医师的资质、仪器设备、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质量、职业禁忌和疑似职业病告知等情况。检查发现职业健康检查主检医师均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但有少数职业健康检查主检医师未及时换取新版的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书;大多数机构仪器设备按照开展职业健康检查项目要求配备并定期进行检定、校验;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总结报告基本符合要求,但仍有问诊不规范导致个体报告职业史部分内容空项,总结报告中针对需复查人员的处理建议描述不清等问题存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的大部分能告知劳动者本人,少数仍告知不到位,告知材料不够详尽;大部分机构能建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但在档案的完整性规范性上还需不断加强,应及时完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资料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名册、岗位(或工种)、接触时间等内容。本着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的理念,监督员共为6家医疗机构出具了行政提示书,对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进行了解释,引导机构合法合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通过本次检查,落实了我市医疗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各项要求,规范了医疗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行为,增强了医疗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无锡市卫生监督所将积极开展回访工作,排查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坚决立案查处。

                  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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