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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9-09-30 16:42    来源: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14/2019-00163
发文日期
2019-09-30
公开日期
2019-09-3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决算,核算,财务,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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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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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地方性法规、规章、地方标准等;制定并组织实施技术规范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2. 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 制订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4. 制订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计划;负责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5. 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和精神病等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工作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等工作。

  6. 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7. 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与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牵头组织无偿献血工作。

  8. 贯彻执行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拟订基本药物遴选、增补、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对基本药物品种、管理、价格政策等提出建议。

  9. 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战略目标;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管理;推动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发展。

  10. 贯彻落实生育政策,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制定并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1. 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规划、规范;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药具发放工作;实施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

  12. 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相衔接的机制。

  13. 制定并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4. 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参与制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建立并组织实施完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15. 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及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对外交流合作和援助工作。

  16. 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执法稽查工作,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17. 拟订并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指导、推进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8. 拟订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政策、规划;协调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协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卫生创建和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健康知识。

  19. 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参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医疗保险制度方案制订工作;参与监督管理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参保病人的市外转诊管理工作。

  20.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际合作处)、信息处、规划财务处(审计处)、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安全保障处)、疾病预防控制处(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医政医管处、中医处、基层卫生处、妇幼健康服务处、综合监督处、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宣传处、科技教育处、组织人事处、保健处(社会医疗保障处)、体制改革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处)。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无锡市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无锡市中医医院、无锡市妇幼保健院、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无锡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无锡市医学会、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锡市急救中心、无锡市卫生监督所、无锡市转化医学研究所、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采购与药具管理中心、无锡市计划生育协会、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中心。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1家,具体包括: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无锡市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无锡市中医医院、无锡市妇幼保健院、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无锡市妇幼保健所、无锡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无锡市医学会、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锡市急救中心、无锡市卫生监督所、无锡市转化医学研究所、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采购与药具管理中心、无锡市计划生育协会、无锡市计划生育指导所、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中心。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健康无锡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健康无锡2030”规划纲要》全面实施。市政府印发“健康无锡”规划纲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及考核指标体系等系列文件,并将健康无锡建设列入市(县)区高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各地各部门将健康无锡建设10大行动、68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健康城市建设深入推进。积极争创国家健康城市示范城市,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健康促进项目,指导各地加强“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全市新建或升级健康步道21条、健康主题公园3个、健康小屋15个;省级健康镇、村、社区和单位创建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居民健康素养由去年的21.65%提升至27.58%。爱国卫生工作成效显著。无锡市、江阴市和19个镇顺利通过全国爱卫办国家卫生城市(镇)复审,164个省卫生村全部通过省爱卫办复审。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99.99%。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步伐加快。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意见》,制定实施医院领导班子绩效年薪、高层次人才协议年薪、总会计师制度等配套文件。在市级物价权限范围内开展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各级财政共安排专项补助2亿元,其中市级财政达1.2亿元。深入推进医联体建设。府院合作开展“八个合一”统筹管理的紧密型医联体试点,成立了儿科、感染科、康复科、精神科、妇产科、眼科专科联盟。市人民医院紧密型医联体、江阴市区域医共体被列为全省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试点单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积极推进DRGs-PPS省级试点工作,全市28家医疗机构前三年病案首页平均入组率达94%,位居全省第二。推进实施按病种付费,全市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覆盖率达91%。江阴市、锡山区实施紧密型医联体打包支付。药品供应保障不断加强。完成竞价、议价、限价挂网药品市级价格谈判工作和医用耗材及试剂集中采购工作。药品价格较省平台挂网价平均降幅19%,2018年节约10-11亿元。医用耗材及试剂集中招标后价格与产品上限价相比平均降幅37.04%,2018年节约资金3.4亿元。药品采购“两票制”顺利推进。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和“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被确定为“全市依法行政示范项目”。稳步推进“双随机”工作,扎实开展医疗机构执业信用评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年共监督22287户次。推进“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全面落实到位。

  (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优化。重点医疗卫生项目推进顺利。市政府印发《无锡市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调整优化方案(2018-2020年)》,举办集中奠基开工仪式,正式启动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市急救中心、市精卫中心二期病房楼项目建设,总投资50多亿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34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硬件提档升级建设,其中17家已建成投用;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国家卫生健康委确认为全国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省级评审成为江苏省首批社区医院。社会办医持续发展。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数1205家,床位数14618张,占比分别为49.22%和31.12%,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了3.65%和6.05%。

  (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持续深化。2018年度卫生计生10项惠民举措全面落实到位。推进落实预约诊疗、远程医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8项制度。采取综合措施缩短平均住院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全市三级综合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缩短至8.41天,全市公立医院住院、门诊人均费用增长率分别为7.36%、1.66%,均控制在省定目标范围以内。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不断加强。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全市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检查及全市急诊医疗服务质量、核心制度落实情况明查暗访活动,共检查医疗机构326家次,校验40家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全市医疗质控组织建设,组织开展质控指标体系及标准论证,41个市级质控中心对二、三级医疗机构进行专业医疗质控现场督查835家次。新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稳步实施。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价格,全面实施新型签约服务,全市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864个,目前全市一般人群签约服务率达36.9%、10类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62.5%。医疗服务满意度不断提升。在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出院患者满意度调查中,市人民医院、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位列全省综合满意度第一、第二、第五名,我市医院均进入前50名。

  (五)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高。贯彻实施《中医药法》。市政府组织召开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专题座谈会。开展系列纪念活动和第八届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出台《关于进一步扶持和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医药服务内涵持续提升。中医烧伤病学顺利通过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验收,4个中医学科顺利通过省中医药重点学科验收。市中医院通过世中联“中医药研究伦理审查体系认证”。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成为省综合医院中医药示范单位建设单位。基层中医药工作深入推进。98.3%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85.7%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有标准化中医馆。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评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建设单位,4家基层中医综合诊疗区(中医馆)达到省建设要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举办中华中医药学会五运六气第二期学术峰会,整理出版龙砂流派医学书籍,省“西学中”培训班在锡开班,举办2期“金匮讲坛”,建立“黄煌经方工作室(无锡)”,新增6个国家、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基层工作站。市中医院设立“龙砂医学流派诊疗中心”。4人入选第二批省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对象,6人入选“国优”、“省优”人才;获省级以上中医药科技项目立项12项、奖项7项、专利19项。

  (六)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疾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成功承办全国慢病防治大会。成立无锡市肿瘤筛查技术指导中心。推进实施我市适龄儿童水痘疫苗和65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肺炎疫苗免费接种,加快胸痛、卒中、孕产妇、新生儿、创伤五大救治中心建设,推进胸痛中心全市模式建设。以市为单位通过了省血吸虫病消除达标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梁溪区、宜兴市分别获得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绩效考核全省第1名和第2名。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发展。实施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工程,落实卫生应急“六进”活动。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全市共报告并及时有效处置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90起。

  (七)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完善妇幼健康体系,惠山区建成省级妇幼健康优质示范区;江阴市、宜兴市、惠山区建立完善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实施妇幼分级诊疗、协同发展工作机制。聚焦母婴安全,推进出生缺陷防治,强化24项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落实专项督导,举办无锡市妇幼健康服务技能竞赛,获江苏省团体三等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持续深化。依法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全年共办理生育登记47043件,再生育审批963件。深入推进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和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两项国家试点。高质量完成2018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按政策分别兑现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金、奖扶特扶金1.05亿元、2.39亿元。计生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就医绿色通道”落实到位。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全市医养结合机构较去年增长86.36%,达到82家,新成立护理站1所。

  (八)科教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科教强卫工程”深入推进。市辖医疗卫生机构获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省重大专项44项,较上年增加8项,5项科技成果进入省科技进步奖终审,并取得一等奖突破,获省医学科技奖4项,取得发明专利24项,发表SCI一区论文14篇,填补了世界顶级期刊论文历史空白。择优资助市本级科研科技项目149项。整合江南大学医学院资源,推进转化医学平台建设,新增1个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4个市级院士工作站,5个市级院士工作站晋升为省级站。卫生人才素质不断提升。新增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2名、第三层次培养对象23名,新增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名、入选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名、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名、省第十五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对象5名、2018年度市留学人员项目资助7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通过率继续居全省前列,新增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105名。国际交流合作扎实开展。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因公出国(境)交流进修131人次,同比增长40%,与欧美和日韩等国家、地区同行累计签订各类卫生国际(境外)合作协议21份,缔结国际(境外)友好医院10对。援建中柬共建西港特区诊所被确认为江苏省“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多次获得国家、省、市领导肯定,卫生外事工作在全省卫生外事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九)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无锡智慧健康提升工程”基本完成信息平台基础功能模块建设,通过国家卫健委“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通成熟度4甲测评”实验室测评和文审测评。锡山区、宜兴市参加“江苏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成熟度” 4级测评。市人民医院、江阴市人民医院通过国家卫健委“医院信息化平台互联互通度测评”4甲。健康档案务实应用持续深化。 “健康E家”面向实名认证的居民开放查询。家庭医生移动签约系统支持窗口签约、上门签约和手机APP在线签约三种签约形式。推广社区卫生移动随访,随访记录与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实时同步。“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快推进。8家市属医院全部接入“无锡智医”并投入公测运行。启动建设互联网医院,市人民医院成立“无锡市仁医人工智能研究院”,市二院率先调通社保脱卡支付,市三院参加国家卫健委“电子居民健康卡”项目率先实现“互联网诊疗”上线试运行,市中医医院积极探索线上线下诊间支付。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调通院前院内急救信息对接,支撑胸痛中心、脑卒中新模式运行。

  (十)全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压实。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的管党治党责任。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向社会公布《市卫计委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认真整改市委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和省纪委专责监督意见,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推动公职人员日常行为管控。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开展领导干部“以案促廉、坚守底线”专题民主生活会,提拔委管干部6人,选拔44名青年干部参加委第二期中青班,选拔16名基层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委机关挂职锻炼,推荐1名“789”优秀年轻干部赴塘门村挂职锻炼。基层党建工作扎实推进。扎实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基层党支部集中督查。市委组织部在全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通报中连续6次肯定卫生计生系统的经验做法。广泛开展区域党建联盟、“三微”支部等“一院一品”特色党建活动。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开展“弘扬崇高精神、服务百姓健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确认6家医院(单位)为全系统第一批文化建设示范点。“中医本草香”项目获第四届中国志交会银奖,“健康无锡•卫计青年行”项目获省“优秀七彩志愿服务”示范项目,6名青年医务人员分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员、江苏好青年等荣誉称号。

第二部分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995650.4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3207.07万元,增长11.56%。其中:

  (一)收入总计995650.4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0718.04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36434.55万元,增长31.88%。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对医疗卫计专项、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的投入。

  2.上级补助收入429.42万元,为市疾控中心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253.08万元,增长143.52%。主要原因是2018年市疾控中心完成中国疾控中心、省疾控中心等上级单位下达的新增委托业务,相应的委托业务经费增加。

  3.事业收入835471.77万元,为市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71075.64万元,增长9.30%。主要原因是市属公立医院门急诊和住院工作量增加导致医疗业务收入增加。

  4.其他收入82.70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市妇女儿童保健所从市妇幼取得业务工作补贴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330.99万元,减少80.01%。主要原因是2018年各单位从相关部门和上级取得的补助经费统一以财政拨款收入下达。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5090.61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卫生中心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3857.86万元,主要为市卫计委本级的信息化项目资金和市血站、市人民医院、市三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中医院、市五院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建设项目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995650.40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24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引进等人力资源事务。与上年相比减少58.76万元,减少29.68%。主要原因是市人社局给予的人才补助金额减少。

  2.教育(类)支出7145.84万元,主要用于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事务。与上年相比增加516.74万元,增长7.79%。主要原因是卫生职业教育支出增加。

  3.科学技术(类)支出1114.84万元,主要用于应用技术研究与发展。与上年相比增加287.35万元,增长34.73%。主要原因是各医疗卫生单位从市科技局获得的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4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与上年相比减少32.35万元,减少33.42%。主要原因是市人民医院在2018年未取得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经费。

  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888542.06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公共卫生、中医药事业发展、计划生育、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等事务。与上年相比增加58822.03万元,增长7.09%。主要原因是(1)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增加,支出同步增长;(2)财政加大对医疗卫生计生事业投入,支出同步增加。

  6.城乡社区(类)支出31000.00万元,主要用于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易地建设项目和无锡市中医医院债务化解。上年无此支出。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对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和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补助的力度。

  7.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493.62万元,主要用于智慧健康提升工程和物联网建设等信息化项目。与上年相比减少964.85万元,减少66.15%。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智慧健康提升工程和物联网建设按建设进度即将完工,工程款支出减少。

  8.住房保障(类)支出55674.78万元,主要用于卫计委直属单位按照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972.41万元,增长16.71%。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在编人员公积金、提租补贴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等支出增加。

  9.其他(类)支出124.00万元,主要用于丙酮尿症残疾儿童救助、精神病人关爱救助等。与上年相比减少247.77万元,减少66.65%。主要原因是取得的丙酮尿症残疾儿童救助、精神病人关爱救助等补助资金减少。

  10.结余分配6505.43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市属8家公立医院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增加5149.74万元,增长379.86%。主要原因是部分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收支结余增加。

  4.年末结转和结余4846.16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市卫计委机关预算安排的信息化项目和市三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中医医院、市五院预算安排的本年度(或以前年度)基本建设项目等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986701.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718.04万元,占15.28%;上级补助收入429.42万元,占0.04%;事业收入835471.77万元,占84.67%;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2.70万元,占0.01%。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98429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4398.43万元,占90.87%;项目支出89900.38万元,占9.13%;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8年支出决算图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52451.6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860.80万元,增长30.76%。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养老金、职业年金、公积金、提租补贴和新职工住房补贴政策性补助增加、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加大对医疗卫生单位财政投入。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51569.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4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711.86万元,增长31.96%。主要原因是各单位人员养老金、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支出增加,学(专)科、人才、科研、基本建设、设备专项支出、化债支出增加。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0130.59万元,支出决算为151569.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人员养老金、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支出增加,财政落实公立医院六大投入政策支出增加、中央及省转移支付的公共卫生项目、计划生育项目、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等支出。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从市级其他相关部门收到的“太湖人才计划”资金等支出。

  2.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4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从市级其他相关部门收到的“太湖人才计划”资金、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资金等支出。

  3.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从市级其他相关部门收到的“太湖人才计划”资金、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资金等支出。

  (二)教育(类)

  1.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年初预算为4573.29万元,支出决算为699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校收到省转移支付和市级其他相关部门划拨的职业学校现代化及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补助等经费支出。

  2.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4.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校收到省转移支付的中等职业学校2018-2019学年免学费和2018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支出。

  3.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3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校从市级其他相关部门收到的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专项经费支出。

  (三)科学技术(类)

  1.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收到省转移支付的青年科技人才专项资金支出。

  2.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从市级其他相关部门收到的社会发展示范应用项目经费和上年结转的省级重点研发专项资金支出。

  3.科技交流与合作(款)国际交流与合作(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人民医院从市级其他相关部门收到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研发资助支出。

  4.其他科学技术(款)科技奖励(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从市级其他相关部门收到的市科学进步奖、市腾飞奖奖励经费和收到省转移支付的省科学技术奖励经费支出。

  5.其他科学技术(款)其他科学技术(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中医院从市级其他相关部门收到的技术标准制修订项目资助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人民医院、市四院、市精卫中心、市妇幼保健院从市级其他相关部门收到的康复服务定点机构服务补贴支出。

  2.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市级其他相关部门和省级取得的低保人员救助补助支出。

  3.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精卫中心从市级其他相关部门取得的低保人员物价补贴支出。

  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精卫中心收到的中央转移支付的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和上年结转的2018年“两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节日补助资金支出。

  5.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计委本级、市二院从市级其他相关部门取得的向特困退休人员春节“送温暖”活动支出。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精卫中心收到的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省补资金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549.14万元,支出决算为313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将专项经费分配至区级单位使用以及机关行政支出减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卫计采购药具中心的全市医用耗材及试剂集中采购工作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9.67万元,支出决算为37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计采购药具中心收到的从基本建设支出专项调整的全市医用耗材及试剂集中采购工作经费支出。

  4.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年初预算为15118.26万元,支出决算为4545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市人民医院、市二院、市四院收到的卫生人才发展专项、科教强卫专项、医院专项投入等项目资金支出在年初预算时未细化至单位因此年初预算功能科目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款)和公立医院(项)其他公立医院(款);(2)市人民医院、市二院、市四院收到的中央和省转移支付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专项经费支出。

  5.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年初预算为7626.31万元,支出决算为1738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市中医院收到的卫生人才发展专项、科教强卫专项、医院专项投入等项目资金支出在年初预算时未细化至单位因此年初预算功能科目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款)和公立医院(项)其他公立医院(款);(2)市中医院收到的中央和省转移支付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专项经费支出。

  6.公立医院(款)传染病医院(项)。年初预算为3427.92万元,支出决算为523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市五院收到的卫生人才发展专项、科教强卫专项、医院专项投入等项目资金支出在年初预算时未细化至单位因此年初预算功能科目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款)和公立医院(项)其他公立医院(款);(2)市五院收到的中央和省转移支付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专项经费支出。

  7.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年初预算为2215.49万元,支出决算为401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市精卫中心收到的卫生人才发展专项、科教强卫专项、医院专项投入等项目资金支出在年初预算时未细化至单位因此年初预算功能科目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款)和公立医院(项)其他公立医院(款);(2)市精卫中心收到的中央和省转移支付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专项经费支出。

  8.公立医院(款)妇产医院(项)。年初预算为2521.91万元,支出决算为388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市妇幼保健院收到的卫生人才发展专项、科教强卫专项、医院专项投入等项目资金支出在年初预算时未细化至单位因此年初预算功能科目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款)和公立医院(项)其他公立医院(款);(2)市妇幼保健院收到的中央和省转移支付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专项经费支出。

  9.公立医院(款)儿童医院(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94.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人民医院(儿童医院)收到的科教强卫专项、医院专项投入等项目资金支出在年初预算时未细化至单位因此年初预算功能科目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款)和公立医院(项)其他公立医院(款)。

  10.公立医院(款)处理医疗欠费(项)。年初预算为60.28万元,支出决算为6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项)。年初预算为22048万元,支出决算为13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生人才发展专项、科教强卫专项、医院专项投入等项目资金支出在年初预算时未细化至单位时功能科目为此科目,细化至单位后调整至各单位对应的功能科目。

  12.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年初预算为6149.96万元,支出决算为655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的卫生人才发展专项、科教强卫专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专项、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等项目资金支出在年初预算时未细化至单位因此年初预算功能科目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款)、公共卫生(项)重大公共卫生(款)和公立医院(项)其他公立医院(款)。

  13.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763.82万元,支出决算为231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市卫生监督所收到的科教强卫专项项目资金支出在年初预算时未细化至单位因此年初预算功能科目为公立医院(项)其他公立医院(款);(2)市卫生监督所收到的上年结转全过程执法经费支出。

  14.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年初预算为683.33万元,支出决算为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妇幼保健所因政策性工资调整增加的人员经费支出。

  15.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年初预算为2317.76万元,支出决算为247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急救中心收到的卫生人才发展专项、科教强卫专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专项等项目资金支出在年初预算时未细化至单位因此年初预算功能科目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款)和公立医院(项)其他公立医院(款)。

  16.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026.89万元,支出决算为111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市血站收到的科教强卫专项、卫生人才发展专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专项等项目资金支出在年初预算时未细化至单位因此年初预算功能科目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款)和公立医院(项)其他公立医院(款);(2)市血站收到的上年结转血液检测设备更新补助和购置血液处理设备经费支出。

  17.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5450万元,支出决算为51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分配至区级单位使用,使得市级支出减少。

  18.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年初预算为3206.50万元,支出决算为315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将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费分配至区级单位使用,使得市级支出减少。

  19.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0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市急救中心、市疾控中心收到的上年结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经费支出;(2)市三院收到的省转移支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经费支出。

  20.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2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机关收到的上年结转居民健康信息系统经费支出。

  21.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年初预算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94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6.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中医药管理局加大了对无锡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

  22.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年初预算为323.30万元,支出决算为32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计划生育协会、市卫计采购药具中心的部分预算指标在2018年终未使用完毕。

  22.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1180.39万元,支出决算为40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将计划生育专项经费分配至区级单位使用,使得市级支出减少。

  23.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606.5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将计划生育专项经费分配至区级单位使用,使得市级支出减少。

  24.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9.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市中医院收到的上年结转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资金支出;(2)市疾控中心从市级其他相关部门收到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支出。

  25.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8.50万元,支出决算为7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91.26万元,支出决算为30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和参公单位工资政策性调增导致缴费基数增加,医疗保险费支出增加。

  2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17.94万元,支出决算为63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性调增导致缴费基数增加,医疗保险费支出增加。

  28.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3.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市五院从市级其他相关部门收到的政府医疗救助专项经费支出;(2)市精卫中心从市级其他相关部门收到的流浪乞讨人员医疗费用支出。

  29.医疗救助(款)疾病应急救助(项)。年初预算为361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将剩余的疾病应急救助专项预算经费调整至市财政局专户。

  30.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年初预算为10161.14万元,支出决算为659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将医疗卫生专项经费分配至区级单位使用,使得市级支出减少。

  (六)城乡社区(类)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市中医院从市级其他相关部门收到的债务化解经费支出;(2)市四院从市级其他相关部门收到的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异地建设项目经费支出。

  (七)资源勘探信息(类)

  1.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3.6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机关收到的上年结转智慧健康提升工程和物联网专项经费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34.7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性调增导致计提基数增加, 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2.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160.43万元,支出决算为122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性调增导致计提基数增加,提租补贴支出增加。

  3.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876.89万元,支出决算为93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性调增导致计提基数增加,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出增加。

  (九)其他支出(类)

  1.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市人民医院收到的上年结转残疾人康复救助经费支出;(2)市精卫中心收到的上年结转精神病人的关爱救助经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396.2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1307.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1088.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445.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959.58万元,增长5.21%。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养老金、职业年金、公积金、提租补贴和新职工住房补贴政策性补助增加、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加大对医疗卫生单位财政投入。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0130.58万元,支出决算为12044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人员养老金、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支出增加,财政落实公立医院六大投入政策支出增加、中央及省转移支付的公共卫生项目、计划生育项目、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等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396.2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1307.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1088.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1.6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4.1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8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8.56%;公务接待费支出16.6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7.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61.63万元,完成预算的62.77%,比上年决算减少28.16万元,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坚决杜绝不必要、不合理的开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坚决杜绝不必要、不合理的开支。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22个,累计29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公杂费、签证费和保险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8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与预算和上年决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7.85万元,完成预算的44.64%,比上年决算减少3.43万元,主要原因为各单位进行车改,取消公务用车,保留公务用车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各单位进行车改,取消公务用车,保留公务用车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车辆加油、保险、保养等。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3.公务接待费16.67万元,完成预算的25.94%,比上年决算减少11.64万元,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坚决杜绝不必要、不合理的开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坚决杜绝不必要、不合理的开支。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67万元,接待193批次,1577人次,主要为接待国家和省卫计委领导和兄弟城市卫计委来锡考察学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9.43万元,完成预算的19.85%,比上年决算减少0.71万元,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坚决杜绝不必要、不合理的开支,并以在市民中心开会为主;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坚决杜绝不必要、不合理的开支,并以在市民中心开会为主。2018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35个,参加会议1063人次。主要为召开卫生计生各条线业务工作会议和专项评审会议等。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324.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9.76%,比上年决算增加74.12万元,主要原因为为了提高我市卫生计生人员医疗业务水平,增加了相应的业务培训以及去国内外一流医疗机构培训学习的批次和人次;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了提高我市卫生计生人员医疗业务水平,增加了相应的业务培训以及去国内外一流医疗机构培训学习的批次和人次。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21个,组织培训10301人次。主要为培训卫生计生业务政策、业务工作和卫生计生工作人员政治、思想教育。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31124万元,本年支出决算3112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支出决算31000万元,主要是用于(1)市中医院从市级其他相关部门收到的债务化解经费支出;(2)市四院从市级其他相关部门收到的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异地建设项目经费支出。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124万元,主要是用于(1)市人民医院收到的上年结转残疾人康复救助经费支出;(2)市精卫中心收到的上年结转精神病人的关爱救助经费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4.81万元,比2017年减少70.44万元,降低15.82%。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机关人员变动造成相应的运行经费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639.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82.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83.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773.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33.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9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83.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2%。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8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同城异地工作用车和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87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487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1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84099.4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18年卫计委决算批复表格.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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