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无锡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基层中医药健康宣传推广项目”的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0 20:4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中医中药中国行——江苏省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2019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苏中医综合〔2019〕18号),组织开展2019年全市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提升广大群众的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经市卫生健康委委务会议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基层中医药健康宣传推广项目”的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无锡市中医药管理局
二、申请单位
相关行业学(协)会或专业服务机构。
三、工作任务
根据无锡市卫生健康委项目需要,完成以下工作任务:负责完成项目的过程管理,包括项目方案设计、项目组织实施、项目经费使用、项目验收评估等。
四、具体要求
(一)申请牵头人原则上需具备较高的项目策划及组织能力,一定的政治素质和分析能力,近三年内组织实施过卫生健康相关社会项目。
(二)申请牵头人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申请牵头人应熟悉中医药健康宣传推广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四)申请者和所在单位应当为该检查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五)本项报告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业务推进使用,应恪守国家相关法规和相关工作规则,不得将本项成果和观点向第三方提供;未经我单位许可,不得用于与本项检查以外的其他方面应用。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19年10月11日—2019年10月15日。
(二)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项目承办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19年10月15日17:00以前将盖章的《项目承办申请书》电子扫描件提交至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处,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基层中医药健康宣传推广项目”字样。
(五)组织评审: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无锡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将对评审结果在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项目不得超过10万元。
七、联系方式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处
联系人:叶志超
联系电话:81823240
附件:项目承办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