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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抽检圆满收官

时间:2019-11-12 14:3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印发的《江苏省2019年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方案》要求,市卫生健康部门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会同各级疾控中心对我市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截至9月底已全部完成,并上报信息系统。

   托幼机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BJ39-2016)对儿童活动室的直接天然采光、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及地面照度等项目进行抽检;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对教育场所采光方向、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防眩光措施、室内表面反射比及装设人工照明、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等项目进行抽检。全市共抽检学校84所、校外培训机构38所、托幼机构41所。从检测结果看,学校的采光照明各项指标合格率高于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托幼机构的自然采光普遍很好,窗地面积比合格率较高;校外培训机构课桌面照度、采光方向合格率较高。

   通过本次双随机抽检,进一步掌握了我市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采光照明的现状,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学校进行了行政处罚。

  对照国家八部委出台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中对学校教室照明达标率100%的要求,我市各教学机构的黑板照度合格率等指标仍需努力提升。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与教育部门的联动机制,切实加强学校教学环境的监督检查,帮助学校查找教学环境存在的问题,指导、督促其整改到位,全面推动学校卫生工作水平的提升。同时将加大宣传力度,让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认识到改善教学环境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重要性,提高行业自律,主动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为青少年儿童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

   学校卫生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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