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来信办理平台 / 热点问题汇编

现行生育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19-11-13 17:1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一、我省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二、生育第二个子女还需要审批吗?

  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不需要审批。我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三、如何办理生育登记?

  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受委托的村(居),免费办理生育登记。

  四、哪些夫妻生育子女仍需要审批?

  双方合计已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夫妻,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并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具体包括三种情形: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如何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

  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可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再生育要求,经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生育。受委托的村(居)也可以接受再生育申请材料。

  六、收养的子女在适用生育政策时如何计算?

  依法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不影响夫妻按照政策规定生育。

微信

微博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