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县)区医疗卫生满意度调查项目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18 16:5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为做好2019年度市(县)区卫生健康工作综合考评,组织开展市(县)区医疗卫生满意度调查,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市(县)区医疗卫生满意度调查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满意度调查专业服务机构
三、工作任务
全面了解我市现代医疗卫生水平发展状况,客观评价各市(县)区医疗卫生发展水平,建立长效科学考核评价机制。以居住在各市(县)区半年以上的居民为调查对象开展调研,每个市(县)区各100人。主要调查内容包括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对所居住的市(县)区的医疗发展水平、医护人员诊疗水平、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便利程度等方面的满意程度。
四、具体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证书;
(二)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申请牵头人原则上需具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分析能力,近三年承担过相关满意度调查工作;
(四)申请牵头人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分析能力;
(五)申请牵头人应熟悉无锡市卫生健康工作基本情况和特点,对卫生健康工作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六)申请者和所在单位应当为该检查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七)本项报告为市卫生健康委业务推进使用,应恪守相关法规和工作规则,不得将本项成果和观点向第三方提供;未经我委许可,不得用于与本项检查以外的其他方面应用。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19年11月19日—2019年11月25日。
(二)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下载《项目承办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19年11月25日17:00以前将盖章的《承办申请书》电子扫描件提交至:136794463@qq.com,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满意度调查项目”字样。
(五)组织评审: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11月26日下午2:00,在市民中心4号楼429会议室组织评审,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对评审结果在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3万元。
七、联系方式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孙玉晶;
联系电话:81823315。
附件: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附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