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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0-06-11 15:31    来源: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14/2020-00086
发文日期
2020-06-10
公开日期
2020-06-11
文件编号
锡卫发〔2020〕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卫生、体育--卫生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机关,公文,文件,通知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印发《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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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新吴区民政卫健局、无锡经开区社事局,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省属在锡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健康无锡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卫生健康“三名”战略,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抓重点、补短板、攻难点、建机制,创新突破,改革攻坚,确保圆满完成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努力交出人民满意的卫生健康答卷,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一、努力夺取疫情防控全面胜利

  1. 紧盯疫情防控不松劲。坚持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发挥联防联控牵头部门作用,承担好统筹协调、形势研判、提出政策建议、提供技术支持等专业职责。(牵头处室:疾控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2. 精准落实疫情防控举措。完善并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抓住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等关键环节,精准实施防控措施,严防疫情反弹。继续加强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防控,严格落实“四早”措施要求,突出抓好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和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等防控重点,将疫情风险降到最低,在防控工作常态化中推动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牵头处室:疾控处;配合处室:办公室(对外合作交流处)、健康促进处、医政医管处、中医药处、基层卫生处、应急办、科教处、药政处、老龄健康处、妇幼健康处等各相关处室)

  3. 严守医疗机构防控底线。持续强化发热门诊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常态化运行。强化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管理,严格将普通发热门诊和新冠肺炎发热门诊分开,对就诊患者中近期从境外和湖北武汉来锡人员,及时隔离留观,开展核酸检测,提高鉴别诊断速度,坚决遏制疫情在医疗机构发生、扩散。(牵头处室:医政医管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4. 全力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大力推进预约诊疗管理,非急诊全面预约诊疗、实名制就诊。实行病房24小时门禁管理,控制无关人员进入诊疗区域,严防外来人员输入感染。每日对住院患者和本院职工开展排查。对感染风险较大的科室医务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加强医务人员院感培训、演练和考核,切实提高其防范意识和防治能力。(牵头处室:医政医管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5. 加强出院患者管理。确诊患者出院和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管理后,要继续进行14天的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要建立健全定点收治医院、康复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做好出院患者复诊复检、健康监测和康复管理等跟踪随访工作,积极为出院患者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服务。(牵头处室:医政医管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6. 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根据全市疫情防控部署,开展全面监督检查,整改发现问题,压实全行业各单位责任,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细而又细落实各项防控举措。(牵头处室:应急办;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7. 不断强化实验室检测能力。对重点对象及时进行病毒核酸和抗体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根据疫情变化和实际做好应对预案,做好医用防控物资需求测算和储备工作。(牵头处室:医政医管处、药政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8. 关心爱护医务人员。严格落实医务人各项激励政策,兑现落实援鄂医疗队员关心关爱政策,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牵头处室:组织人事处;配合处室:宣传处、机关党委、工会、团委) 

  9. 推进疫情防控国际合作交流。向有关国家分享防疫经验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牵头处室:办公室(对外合作交流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二、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无锡”建设

  10. 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会同各成员单位深入调研,细化措施,制定具有无锡特色的推进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举办全市市民健康知识普及活动,持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并保持在29%以上。(牵头处室:健康促进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11. 深化全国健康城市试点市工作。巩固健康城市示范市创建成果,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健康促进项目和载体,推进健康村镇建设,促进城市人群健康与环境健康的协调发展,推动试点市工作形成更多特色亮点;大力推进“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年内新增省级健康村(社区)50个以上。(牵头处室:健康促进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12.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全覆盖成果,建立改厕后续管护机制;扎实做好病媒生物防制,蚊蝇鼠蟑密度控制水平达到B级以上,不发生登革热本地病例;着力做好控烟工作,组织开展社区居民戒烟服务项目;不断提升国家卫生镇创建水平,江阴市、宜兴市新创国家卫生镇要通过省级评估。(牵头处室:健康促进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13. 协同推进“教卫融合”。强化与教育部门协作,统筹开展青少年近视防控、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控烟等工作,加强学校卫生管理,提高健康促进学校覆盖率。(牵头处室:健康促进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14. 协同推进“体医融合”。会同体育部门开展运动处方师等人员培训,为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推动全民健身。(牵头处室:疾控处;配合处室:健康促进处、医政医管处)

  三、更大力度深化推进医改

  15. 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快落实市政府出台的《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和外部治理体系建设,年内所有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工作。(牵头处室:体改处;配合处室:组织人事处、医政医管处、中医药处)

  16. 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经济管理。配合做好市属公立医院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工作。落实预算管理、全成本核算与控制等制度,实施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建立公立医院运行绩效定期监测通报制度,为公立医院改革提供决策依据。(牵头处室:财务处;配合处室:组织人事处)

  17. 完善公立医院运行补偿机制。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降价,协同实施医疗服务价格专项调整。探索建立与医院绩效挂钩的财政投入和分配机制。(牵头处室:财务处;配合处室:体改处、组织人事处、药政处)

  18. 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做实紧密型医联体,不断完善紧密型医联体医保结算、绩效分配、人事管理、价格调整等配套政策,开展医联体绩效考核。完善危急重症救治体系,推动县级医院胸痛、卒中、创伤救治中心建设。(牵头处室:医政医管处;配合处室:体改处、中医药处、基层卫生处、保健处、规划信息处、药政处、妇幼健康处、财务处)

  19. 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点单式签约和首诊式签约为主体,落实绩效考核制度,提高签约服务质量。试点基层药师编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签约慢性病患者提供个性化药学服务。(牵头处室:基层卫生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20.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DRG医院绩效评估体系,配合市医保局做好DRG结算调整推进工作。督促医院转变发展方式,调整收入结构、科室结构、提高CMI值,加强临床路径管理,提高病案首页质量。建立与医保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实现策略协同、信息共享、共同保障、联合攻关,通过DRG付费改革,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分级诊疗。持续推动医保打包支付改革。(牵头处室:保健处;配合处室:体改处、医政医管处、中医药处、财务处、规划信息处)

  21.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金额占比在2019年基础上提高5-10个百分点,逐步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做好短缺药物监测和预警工作,指导医疗机构执行短缺药品分类分级及替代使用管理工作。构建上下贯通的药学服务体系,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探索实施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和药品使用监测,建立市(县)区监测网络,推进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优化临床用药结构,促进安全、合理用药。督促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国家谈判药和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确保应采尽采,应用尽用。(牵头处室:药政处;配合处室:体改处、规划信息处、医政医管处、中医药处)

  22. 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大力宣传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无锡市献血条例》。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不见面审批”,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现依申请事项“一网通办”。出台我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全行业全过程监管;建立综合监管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全面落实综合监管任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实施“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建立完善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抽查制度。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实现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全覆盖。深入开展执法专项行动,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尘毒危害专项执法、互联网诊疗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医疗卫生行业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深入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机制,有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构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牵头处室:综合监督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四、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

  23. 提升健康扶贫管理水平。通过省低收入人口患病情况定期报告平台,全面掌握低收入人口患病、治疗、报销等信息,提高健康扶贫精细化管理水平。(牵头处室:医政医管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24. 加大大病救治力度。加强30种大病专项救治,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要求。建立低收入人口大病救治省级专家库,做实对口帮扶,提升经济薄弱地区县医院30种大病诊治能力。协调落实托底医疗保障,确保低收入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自付费用控制在政策范围内总费用的10%以内。(牵头处室:医政医管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25. 加强健康管理。鼓励围绕低收入人口个性化健康服务需求,提供连续性健康综合服务。(牵头处室:医政医管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26. 落实卫生对口支援任务。统筹做好医疗对口援疆和对口帮扶陕西延安、青海海东工作,重点加强受援地区近三年外转诊率排名前10位的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提升受援医院综合服务能力。(牵头处室:办公室(对外合作交流处)、医政医管处;配合处室:中医药处、组织人事处)

  五、稳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27. 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针对新冠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薄弱环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范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综合医院感染楼等硬件设施建设,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构建完善从市到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公共场所等全覆盖的公共卫生体系。(牵头处室:规划信息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28. 严格疫苗接种管理。持续加强儿童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规范使用预防接种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在线监测监管,实施分级管理,推动预防接种机构和工作人员责任落实。继续实施免费儿童水痘疫苗、65—85岁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牵头处室:疾控处;配合处室:基层卫生处、规划信息处)

  29.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推进落实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加强艾滋病、结核病防控,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20/10万左右。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启动实施社区居民肿瘤筛查、脑卒中筛查干预等重大慢性病防控项目,提高早诊早治率。(牵头处室:疾控处;配合处室:医政医管处、基层卫生处)

  30. 实施肿瘤筛查项目。在6个城区对企业退休人员及65岁以上老年常住居民开展肿瘤标志物免费检测及初筛。实施胃癌、肠癌等恶性肿瘤早期筛查干预项目。(牵头处室:老龄健康处;配合处室:医政医管处、基层卫生处)

  31. 持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水平。常住人口项目补助水平人均达到90元以上。做好医防融合服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开放、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条线管理协同工作机制等重点工作。(牵头处室:基层卫生处;配合处室:财务处、疾控处、规划信息处、中医药处、妇幼健康处、综合监督处、宣传处、健康促进处)

  32. 大力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申报工作,做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扎实打好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攻坚战和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确保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企业相关人员培训达到95%以上。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和健康企业创建力度,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牵头处室:职业健康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六、切实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33. 加强医院服务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建设国家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参评省级医疗中心,推进市、县级医疗中心建设。继续推进涉农地区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工作。积极建设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完善急救医疗体系建设,加快康复、妇产、儿童、精神、护理等薄弱专科发展。(牵头处室:医政医管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34. 加快市属医疗卫生布局优化调整项目建设进度。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南院区项目8月份搬迁启用;市精神卫生中心二期项目完成结构封顶;市儿童医院、市急救中心易地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市妇幼保健院迁址扩建项目完成北创园装修改造,启动老三院改造。(牵头处室:规划信息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35. 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以智慧医院建设为抓手,通过“互联网+”,持续改善医疗服务,着力改善护理管理和服务;推进院前急救与院内急救衔接,提升急救医疗服务水平。(牵头处室:医政医管处;配合处室:规划信息处等各相关处室)

  36. 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医疗机构执业人员监管,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医疗护理质量、药事管理、医院感染管理、血液供应保障和安全管理,加强医疗质量监管。组织对医院不定期开展重点和专项检查,促进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全面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依法依规处理医疗纠纷。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进医务人员医疗责任险和患者医疗意外险。(牵头处室:医政医管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37. 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开展新一轮“优质服务基层行”申报、评审活动。以市(县)区为单位,6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力争1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设施提档升级建设,年内启动建设单位不少于24家,完成10家以上。(牵头处室:基层卫生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38. 加快新型家庭医生签约进度。一般人群的新型签约服务率达到5%以上,续签率达到8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围绕医防融合、首诊签约、综合服务等领域探索创新,争创社区医院示范县(市、区)。(牵头处室:基层卫生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七、实施卫生健康“三名”战略

  39. 细化落实目标任务。落实市委市政府《无锡卫生健康“三名”战略实施意见》及其5个配套文件,细化主文件和配套文件相关操作性的规定,完善专(学)科建设、团队引进、各类人才引育、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考核、评价的具体办法。指导各地、各单位细化落实专(学)科、人才引育等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推进落实“三名”战略实施办法。(牵头处室:办公室(对外合作交流处)、财务处、医政医管处、中医药处、科教处、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40. 大力提升专(学)科发展水平。与国际国内高水平医学机构加强合作,通过合作共建专(学)科、建立专(学)科联盟、开展远程医疗协作等方式,有序推进我市各级各类专(学)科发展。按照“三名”战略目标,积极创建省级临床医学(医疗)中心和重点学科、创新团队,支持市级临床医学中心、重点学科、创新团队和创新平台建设。参照省医疗中心标准研究制定市级、县(市)级医疗中心标准。加强急救医疗体系建设。(牵头处室:科教处、医政医管处;配合处室:规划信息处、财务处、疾控处、中医药处、妇幼健康处、办公室(对外合作交流处)、组织人事处)

  41. 全方位引育人才。积极柔性或全职引进医疗卫生团队,实施中青年卫生人才“双百”计划,搭建并充分发挥长三角区域医务人才培养合作基地作用培养人才。年度引育医疗卫生团队10个以上、博士人才30名以上,遴选培养拔尖人才200名。(牵头处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科教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42. 高质量推进医学教育发展。利用医学院校资源,构建系统、规范的医学人才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完善医学人才教育体系和制度。(牵头处室:科教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43. 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强化转化医学、精准医学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建立政产学研结合机制,完善科技创新激励保障政策,全面推进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科技创新发展。(牵头处室:科教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44. 提升卫生健康开放合作水平。持续深化与柬埔寨、匈牙利、阿联酋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卫生健康合作,不断探索并丰富合作交流形式。实施市级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建设高水平卫生国际人才培养合作基地,创建国际一流医学中心,缔结高质量国际友好医院。拓展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提升无锡中医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牵头处室:办公室(对外合作交流处);配合处室:科教处、组织人事处、医政医管处、中医药处)

  八、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45. 全面贯彻中医药发展政策。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推进落实省、市贯彻实施意见,做好《中医药法》、《江苏省中医药条例》宣传贯彻。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完善中医药服务监管体系,推动优化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做好中医药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牵头处室:中医药处;配合处室:政策法规处、体改处、保健处、规划信息处)

  46. 健全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推动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规范实施中医医院评审。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实施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周期性评审。完成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加强中医医疗质量管理,推进发展“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牵头处室:中医药处;配合处室:体改处、医政医管处、基层卫生处、规划信息处)

  47. 深化中医药传承创新。支持市龙砂医学流派研究院建设发展,加强对龙砂医学流派特色优势的挖掘、整理和推广。推进各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站)建设,进一步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作用。加强综合(专科)医院中医药工作,提升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持续开展中医药科技专项,推动中医药和现代科技融合发展。(牵头处室:中医药处;配合处室:医政医管处、疾控处、科教处、基层卫生处)

  48. 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抓好省中医药领军人才、省级以上中医药优秀人才、“西学中”研修人才等项目组织实施,大力培养中青年骨干人才,持续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培训。完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体系,推动基地标准化建设。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的组织实施。(牵头处室:中医药处;配合处室:组织人事处、科教处)

  49. 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开展中医经典大讲堂、金匮讲坛等高层次学术活动,持续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就在你身边”“中医药三进”等公众宣传活动,推进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建设。(牵头处室:中医药处;配合处室:宣传处)

  九、强化重点人群健康保障

  50. 持续聚焦母婴健康保障。加快推进妇幼保健院建设和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规范落实《无锡市高危孕产妇筛查评估管理规范》和妇幼保健分级管理制度,持续推进高危孕产妇管理24项制度落实,严格控制“两个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力争控制在8/10万以内、婴幼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规范推进出生缺陷防治项目、0—6岁儿童眼保健项目和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组织管理;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托幼机构、出生医学证明依法监管。(牵头处室:妇幼健康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51. 提升人口与家庭发展能力。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进一步提高母婴设施配置率。深入推进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工作,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持证退休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金发放工作。加强人口监测调查,推进全员人口信息管理。(责任处室:人口家庭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52. 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开展普惠托育试点,打造至少1家省示范性普惠托育机构。(责任处室:人口家庭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53.加强老龄健康服务。出台我市《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建设,基层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30%,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开展医养结合专业人员培训和医养结合示范建设。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老化改造,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以上,积极创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和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确保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达到省定目标。(责任处室:老龄健康处、老龄办;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54.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编制《无锡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继续深化“敬老月”系列活动;新建老年关爱中心8家,打造为老服务品牌8个;持续推进“安康关爱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承保覆盖率达到省定要求。(责任处室:老龄办;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十、切实维护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

  55. 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抓好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升安全水平。进一步梳理排查卫生健康领域安全风险点,制订风险清单,全面掌握情况,加强日常跟踪,实行动态管理,注重源头治理和标本兼治,切实压实责任、狠抓推动落实、加强教育指导、坚决立行立改。(牵头处室:应急办;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56. 全面排查整改风险隐患。加大消防和危化品整治、特种设备等管理力度,聚焦医疗卫生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地下车库、建筑工地等火灾隐患重点部位,以最高标准、最严措施,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边查边整治,做到“问题清零”。全面排查化解预防接种、院感防控、实验室生物安全、职业健康、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消除盲区漏点,确保全系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强化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建设,关心安全生产一线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牵头处室:应急办、疾控处、医政医管处、科教处、职业健康处、规划信息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57. 做好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管理,开展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工程,强化监测预警和培训演练。(牵头处室:应急办;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58. 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强化与政法、公安机关信息沟通,依法联合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牵头处室:医政医管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十一、推进卫生健康重大规划编制实施

  59. 做好重大规划实施和编制工作。做好五年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确保“十三五”规划全面落实到位。实施精神、康复、急救、艾滋病、结核病、慢性病等事业专项发展规划。完成《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空间布局规划(2018-2035年)》编制。以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为目标,研究提出“十四五”期间卫生健康工作策略、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政策保障措施。(牵头处室:规划信息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十二、持续推进智慧健康建设

  60. 持续提升卫生健康信息化水平。夯实信息化建设基础,继续完善数据治理闭环,持续提升数据质量。加大网络安全管理,保障网络运行安全稳定。(牵头处室:规划信息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61. 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拓展基于信息数据直采的医院绩效评估系统,丰富展现载体,更大力度支撑辅助决策。继续推进大型医院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平台建设,努力提升医院电子病历的应用水平,力争2-3家医院通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5级评审。(牵头处室:规划信息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62. 推动卫生健康信息系统务实应用。推进电子病历语音输入、医疗废弃物管理系统、公共卫生数据中心、体检数据中心等十多项信息系统的建设,完成基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各项试点任务。(牵头处室:规划信息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63. 积极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研究。充分用好全市信息平台的信息资源,鼓励一批项目依托全市平台数据开展医疗大数据研究。(牵头处室:规划信息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十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建设新要求

  64. 深化政治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广泛开展集中宣讲活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牵头处室:组织人事处;配合处室:机关党委、宣传处)

  65.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健全基层组织,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持续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政治引领,发挥党的群众工作优势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牵头处室:组织人事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66.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做好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牵头处室:组织人事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67.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做到管党治党与业务工作同考虑、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牵头处室:机关党委;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68.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第五届无锡市“十大医德标兵”“百名医德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全力抓好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典型宣传工作。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加强舆论引导,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牵头处室:宣传处;配合处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工会、团委)

  69. 持续强化正风肃纪。深入开展行风问题专项整治,推进警示教育制度建立,推广使用“网上廉政教育馆”学习平台,推进全员警示教育常态化。建立各级行风监督员队伍,收集突出行风问题并进行整治通报。推进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建设,严肃查处行风违法违规犯罪行为。(牵头处室:机关党委、医政医管处、中医药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十四、统筹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70. 统筹做好其他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20年度卫生健康惠民举措;支持工会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做好共青团、政务公开、信访稳定、干部保健、离退休干部等工作。(牵头处室:办公室(对外合作交流处)、老龄健康处、基层卫生处、妇幼健康处、组织人事处、保健处、工会、团委等各相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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