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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开展无锡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信息化 发展规划研究项目的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5 14:4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委托开展无锡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信息化

发展规划研究项目的遴选公告

 

    “十四五”是实现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更是推动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实施健康无锡行动的重要历史机遇期,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时期卫生健康发展总要求,更好地利用信息化技术支撑和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对近年来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发展进行全面回顾分析和评估、对标找差、研究政策,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智慧城市建设要求,进一步提升对无锡市各级卫生健康机构的精细化管理和面向全市公众的智慧化服务,为“十四五”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搭建规划、梳理需求,提供建设规范和指导。同时,新冠疫情的爆发给医疗体系带来全新的挑战,分级诊疗和互联网医院的建设、5G及大数据技术等应用都会加速推进,如何看清趋势、找准方向和重点,避免盲目建设和浪费,为各级卫生健康机构提供建设指导和标准规范、加强建设管理等任务也显得尤为迫切。经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面向社会有关机构委托开展“十四五”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专项研究。现就做好相关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面向从事卫生健康信息化咨询的服务机构(有相关经验的或以往建设过类似项目的优先)。

    1、申请遴选单位应具有较为丰富的卫生健康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咨询案例,具有较高的理论学术功底和较强的组织研究能力。

    2、项目负责人应实际参与过相关卫生健康信息化领域相关研究,且须全程参与项目研究工作,不得只挂名不负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项目内容

(一)“十三五”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成效评估

1、研究要求:通过全面调研和深入分析,对照国内外先进水平,对无锡市“十三五”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包括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公众服务健康平台和全市各直属单位在“十三五”期间的信息化建设状况及成效进行对比评估。

2、目标产出:

(1)《无锡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十三五”整体建设评估报告》

(2)《市(县)区卫生健康信息化“十三五”建设评估报告》

(3)《全市市直属医院信息化“十三五”建设与分级评审评估报告》

(4)《全市直属公卫机构信息化“十三五”建设评估报告》

(二)“十四五”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需求分析与规划

1、研究要求:结合国家和江苏省人口健康发展规划以及智慧城市建设要求,对“十四五”无锡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需求进行搜集和梳理,形成信息化规划、体系构架和主要建设任务。

2、目标产出:

(1)《无锡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十四五”建设需求报告》

(2)《无锡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十四五”建设规划》

(三)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专项主题研究

1、研究要求:结合新冠疫情对卫生健康领域的影响,对近期普遍关注的主题开展进一步深入研究,并争取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可落地实施的项目需求。

2、目标产出:

《基于网上预约、分级诊疗、居民健康档案等的公众健康服务生态体系建设思路与技术路线研究》

《加强全市医院综合运营、医疗质量与行为监管的优化方案》

《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大数据应用与可视化决策分析体系与指标研究》

《无锡市“智慧医疗”互联互通与“智慧医院”评审的发展评估与推进方案》

《5G、物联网、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智慧医疗服务方面的应用趋势分析》

《“互联网医院”建设与运营模式研究》

四、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申请实行整体打包负责,申请单位需同时申报完成全部项目内容的研究,委托单位将按专家评审意见从所有申请单位中遴选一家单位承担此次项目的研究工作。

2、申请单位制定的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可承担一个或多个项目的研究工作。

3、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2 日17:00(以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时间为准,纸质版必须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五、申报程序

1、由无锡市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在无锡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上发布遴选公告,符合遴选条件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向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提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简称《承办申请书》),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委托单位收到《承办申请书》后,本着“质量优先、兼顾时效”的原则,经专家评估及委内研究,综合考量后,确定遴选结果,并在无锡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公布。

六、项目预算

本次项目研究经费为18万元,项目经费由无锡市卫生健康委按合同约定分期拨付给项目受托单位。

七、完成要求

1、项目组应按合同约定组织和开展项目研究,并定期或不定期向无锡市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报告研究进展情况,接受其督导。项目需在2020年12月底完成,逾期不能完成者视为违约,按情节轻重扣减相应的项目经费。

2、项目组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交研究成果。成果由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组织验收,未通过者,应根据市卫生健康委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补充和完善。

3、经鉴定验收后的项目成果,归无锡市卫生健康委所有、掌握和使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引用、扩散和公开发表。

八、联系方式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发展和信息化处

联系人:申妍红

联系电话:0510-81823285

电子邮箱:1160176557@qq.com 

 

附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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