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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防联控 阻断疟疾输入再传播

发布日期:2021-01-15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到微信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公安部等13部门联合发布《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管理办法》。《办法》明确,我国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的工作原则为“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快速精准、联防联控”,要以建立医防协作、部门联防联控的长效机制为抓手,科学阻断疟疾输入再传播。

据悉,2010年,原卫生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提出到2020年全国消除疟疾的目标。从2017年至今,全国保持4年无本地原发疟疾病例报告,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疟疾消除标准。目前,本地疟疾传播得到阻断,但全国每年从境外输入病例约3000例,仍面临境外疟疾输入及输入后再传播的风险。

《办法》要求,继续保持和巩固疟疾防控基本能力,即及时敏感的发现能力、全面准确的鉴别诊断能力、专业的临床诊治能力、敏感的监测预警能力和精准规范的处置能力。要根据不同疟疾再传播风险,维持临床医疗机构的疟疾发现和实验室诊断能力;健全和巩固疟疾诊断参比实验室网络体系,提高实验室复核时效性;继续实施消除疟疾“1-3-7”工作规范,保持监测系统敏感性和快速反应;依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及时、精准防控输入性疫情。

《办法》提出,建立广泛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包括部门联防联控、区域联防联控、军地联防联控、边境地区联防联控、跨境联防联控和部门间信息通报。卫生健康与海关、商务、教育、文化和旅游、移民管理、公安、司法、通信管理等部门各司其职;省际间加强疟疾防治工作协作、经验分享;军队卫生职能部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定期分享疟疾疫情信息;强化边境地区乡村两级疟疾监测、报告和处置能力,提高疟疾监测敏感性,及时发现输入病例;依照与毗邻国家合作协议,开展疟疾防控的跨境联防联控合作。

                                          (健康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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