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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科教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1-04-09 10:55    来源: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14/2021-00036
发文日期
2021-04-02
公开日期
2021-04-09
文件编号
锡卫科教〔2021〕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卫生、体育--卫生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机关,公文,文件,通知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科教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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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科教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新吴区民政卫健局、无锡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委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科教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科教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科技教育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2021年全国、省、市卫生健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聚焦健康无锡建设、深化医改和卫生健康“三名”战略,深化医教研协同,加快学科、人才和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制度激励和保障,依法加强生物安全管理,推动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与成果转移转化,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科技支撑。

  一、加强整体规划,推动“三名”战略落地落实

  1. 研究制定“三名”战略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制度。紧扣“三名”战略重点工作,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三名”战略实施推进专题会,明确年度重点任务,推进“三名”战略各项目标按期、落地落实。

  2. 深化与医学院校全面合作。按照市政府与江南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市校合作协议计划,建立市校合作共建无锡医学院、南京医科大学无锡医学中心工作专班,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统筹推进教学、科研和人才、学科等各项工作,促进医教研全面融合。

  3. 实施新一轮重点学科团队建设计划。按照市卫生健康“三名”战略部署要求和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临床医学中心、重点学科和创新平台建设要求,制定实施《无锡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遴选确认“十四五”新一轮市级临床医学中心、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组织争创省级项目。

  4. 推进中青年拔尖人才培养。组织实施“双百”中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方案,对基础阶段培养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推进高阶培养计划实施。组织制定“双百”中青年拔尖人才海内外研修学习实施计划,年内组织100名左右拔尖人才和后备拔尖人才分批参加海内外研修学习。

  二、提升创新能力,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5. 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优化科技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政策制度要求,落实项目负责人主体责任,扩大科研活动自主权,优化项目资金、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科研管理制度。

  6. 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持续加强部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转化医学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创新平台作用。组织制定全市医学生物样本库系统性建设方案,鼓励探索研究型门诊、研究型病房设置,优化临床研究条件。建立科研创新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联动机制,促进科技创新资源合理配置,为创建省级研究型医院、为高水平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供高位支撑。

  7. 加大科学研究力度。加大政策引导和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对国家和省级自然科学基金等重大科技专项的组织申报与实施管理,推动研究水平提升,争获市级以上科研项目80项以上,遴选支持委本级科研项目100项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学科(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积极承担横向科技项目。

  8. 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成果转化能力建设,争创省级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建立基层卫生健康适宜技术项目资源库,加强医学新技术引进和适宜技术推广。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和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目标考核,争获省医学新技术评估奖30项以上,支持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30项以上,推动全市转化卫生健康科技成果10项以上。

  9. 加强医学伦理和科研诚信管理。规范医学伦理委员会建设和运行,加强科研伦理审查工作。在科研项目申报组织、立项评审和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和审查制度要求,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

  三、加大培养力度,提升人才教育培训质量

  10. 推进医学教育相关政策落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江苏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会同发改、教育等部门加强对在锡医学院、医学中心、卫生高职校等卫生类院校发展规划、专业设置等工作指导,进一步提升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医学院校稳步发展。完善医学教育评价新机制,加强医学教育工作导向引领。

  11. 搭建医学人才教育培训合作基地。统筹优质教育培训资源,为医学人才教育培训项目实施和学术交流活动开展提供支撑。探索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联合基地,试点选送优秀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继续参加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深造。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鼓励在锡举办、承办省级以上和国际性前沿学术会议,对取得突出成效的教育培训项目给与奖补支持。

  12. 提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效。强化专业基地主任责任制,组织实施专业基地主任、骨干师资和高级师资培训项目,规范专业基地教学组织管理,强化住培教学能力建设和质控评估,推进专业基地教学门诊、教学病床规范化设置和管理,争创国家和省级重点专业基地。按照国家和省对基地动态管理要求,对连续2年以上未有招生或学员考核通过率低的专业基地取消资格。

  13. 加强全科医生等紧缺专业医学人才培养。加大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住培学员招录力度,完成省定紧缺专业住培学员招生任务。切实加强全科(助理全科)专业基地建设管理,遴选确认新一轮全科医学示范社区实践基地,争创省级全科示范社区实践基地。通过规范培训和全科转岗培训新培养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100名以上。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14. 优化继续医学教育模式。以需求为导向,推动“互联网+”继续医学教育发展,鼓励通过“面授+远程”等多种形式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满足各级各类卫技人员学习需求。规范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质量管理与学分认定,适当提高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占比。加强项目质量建设,提高国家级、省级项目市外学员比例,扩大项目影响力。

  四、健全管理机制,强化生物安全风险控制

  15. 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分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强化市、(县)区两级行政主管责任和实验室单位主体责任,以核酸检测实验室为重点,加强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风险管控,推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实。

  16. 建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风险评估和信息报告制度。组织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和检测人员生物安全管理培训,提升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核酸检测日报告制度,动态掌握各实验室检测工作负荷,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

  17. 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培训。根据国家和省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分批、分类组织全市卫生健康行政管理人员、具备条件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等进行培训,为有序开展核酸检测储备专业技术人员。

  18. 加强人类遗传资源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在科学研究、国际交流、服务合作等活动中涉及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全面防范人类遗传资源违规、违法外泄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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