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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集中 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6-10 16:38    来源: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14/2021-00064
发文日期
2021-06-07
公开日期
2021-06-10
文件编号
锡卫安保〔2021〕6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卫生、体育--卫生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机关,公文,文件,通知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印发《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新吴区民政卫健局、无锡经开区社事局,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各在锡省属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锡安〔2021〕19号)文件精神,市卫生健康委结合实际,制定《市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进一步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从即日起至7月31日,组织开展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强化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两个根本”,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全面查找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真正把问题解决在未发之时、成灾之前,重点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排查治理一批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和有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措施

  各地区、各单位要深入分析近期安全生产各种不利影响,抓住主要矛盾,及时提出针对性措施;要聚焦事故多发易发领域,围绕消防、特种设备、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处置和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年度专项整治136项工作任务,从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五个一批”行动,着力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

  (一)开展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1. 开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检查。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深入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整治火灾荷载过高、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不规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疏散通道不畅通、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2.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行动。“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开展一次交通安全自查自纠。开展全员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公有车辆安全检查;组织开展专职驾驶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开展2021年以来公有车辆交通违法情况的统计分析。

  3.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督导。紧盯建筑施工、建筑起重机械、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使用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督导,强化高温汛期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持续开展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处置发现的各类问题。

  4. 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一次“灶管阀”集中检查,重点对熄火保护装置、带可调整出口压力的减压阀,以及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的自查自纠。同时,对食堂燃气报警装置、灭火毯、灭火器等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 开展大型节庆演艺活动安全保障行动。把好准入关,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举办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庆祝建党100周年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赛事的现场安全监管,严密防范灾害性极端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制定详细周密的应急处置预案,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安全风险,严防漏管失控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6. 开展其他方面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要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积极开展用电安全等标准化管理的自查评估,年内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用电安全等标准化管理达标率达50%以上。

  7. 开展灾害风险全面排查整治。重点突出汛期时段,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对绿化树木、广告牌、电线杆等全面排查,全面组织排查治理极端气象可能带来的各类事故隐患,全面提升生产生活设施安全保障标准,有效防范和处置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切实消除风险隐患。一旦发生险情果断组织群众转移避险,严防小灾大难。同时,要加强高温时段安全防范工作。

  (二)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动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行为进行梳理,找准执法整治重点,结合全市开展的“五个一批”为目标导向,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 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在危化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打击查处一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2. 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查摆问题,加大违法违规单位集中曝光力度,举一反三推动同类问题隐患全面整治。

  3. 依法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卫生健康机构。坚持检查和执法相结合,敢于动真碰硬,对隐患未按时整改的,一律依法依规立案处罚,对违法违规、风险不可控的单位立即停产整顿、取缔关停。

  4. 彻底治理一批重大隐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督促事故隐患整改贯穿排查整治攻坚行动始终,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

  各地区、各单位要落实严查严管严处监管措施,实行事故信息日报制和零报告制。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重大检维修等特殊作业,一律按照最高等级履行审批手续,明确安全管控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委将此次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纳入全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并将其作为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职责、单位主体责任和岗位行为责任,盯紧从“最初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责任措施落实情况。各地、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总负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分管负责同志重点抓、靠上抓,发挥各级统筹作用,推动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调度。建立督导调度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将开展专项督导,确保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建立监督曝光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形成举报、交办、解决、督查、问责的全流程机制。建立闭环整改机制。各地、各单位要用好“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及时将工作进展特别是执法检查情况准确录入平台,实施问题隐患“发现、交办、整改、督查、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期间发生有社会影响事故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地、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开展全国第20个、我市第2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宣讲活动,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集中曝光一批在集中攻坚行动期间发现的典型违法违规案例,进一步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应急准备。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舆情应对,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反映的信息,及时妥善处置,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汛期和各类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建立协调联动和信息通报制度,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及时将预报预警信息通知到基层和企业。健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加强前置备勤和应急准备,强化救援演练,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迅速反应,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

  请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6月10日(星期四)下班前将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请报市卫生健康委安监处,并于每周一中午12时前通过微信等方式报送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7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材料。联系人:王俊,联系电话:8182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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