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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健康委法规处政府购买服务 项目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08 10:4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为推进和规范政府购买社会力量公共服务工作,无锡市卫健委法规处根据工作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2年—2024年委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锡律师事务所等

    三、工作任务

    (一)参与论证本委宏观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本委负责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本委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三)参与我委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审查、修改重要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四)为我委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意见和建议,参与重大案件合议、疑难案件的研究讨论,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建议;

    (五)为我委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六)参与或代理我委听证、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七)举办专题法治讲座,参与法制宣传、法律培训等活动;

    (八)向我委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九)其他与法律事务相关的职能职责。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配备执业律师10名以上,具有丰富的担任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大型国企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

  (二)项目申请单位应确保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一般在接到工作任务5个工作日内应提交书面审核论证意见。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应及时说明。

    (三)项目任务起止时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四)项目申请单位应当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支撑条件,建立律师专家库,确保各项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五)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应恪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将任务内容和提供的法律意见对外发布或泄露。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1月1日。

  (二)下载材料:项目申请单位自行下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1年11月1日前将盖章的《申请书》电子扫描件提交至:wxwsfgc@126.com,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字样。

  (五)组织评审: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申请单位实力和工作经验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将对评审结果在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官网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总计贰拾壹万元人民币,每年七万元,具体支付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法规处

  联系人:周海川

  联系电话:81822076

  

 

 

 

附件: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传真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码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负责人

 

 

 

 

联系人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申请经费(单位:万元)

 

计划完成时间

 

               

二、申报单位简介

应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单位从业人员及执业律师配备情况;担任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大型国企常年法律顾问情况;执业律师执业经验等相关情况。

    可附页说明。

 

 

 

 

 

三、项目方案

应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拟配备的执业律师人数及律师执业经验和荣誉情况 (3年来胜诉典型案例入编市级以上刊物情况以及其他荣誉等)

可附页说明。

 

 

 

 

 

 

 

 

 

 

 

 

 

 

 

 

 

 

 

 

 

 

 

 

四、经费预算

序号

经费开支科目

金额(元)

1

 

 

2

 

 

3

 

 

4

 

 

5

 

 

合计(单位:万元)

 

明细说明

 

 

 

 

 

 

 

五、申报单位承诺

 

我们确认项目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法律顾问项目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

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单位

单位

1

人员配备

1、项目申请单位从业人员规模得分(5分):

1)项目申请单位具备从业人员10名(其中执业律师5名)以上的, 2分;

1)项目申请单位具备从业人员20名(其中执业律师10名)以上的,得3分;

2)项目申请单位具备从业人员30名(其中执业律师20名)以上的,得5分;

2、项目申请单位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人数得分(5分):

1)项目申请单位拟配备1名执业律师的,得2分;

1)项目申请单位拟配备2名执业律师的,得3分;

2)项目申请单位拟配备3名执业律师的,得5分;

3、项目申请单位拟配备的执业律师中,具有10年及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每1人加2分,具有20年及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每1人加3分,具有30年及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每1人加5分。最高得10分。

20

 

 

2

业绩

1、项目申请单位为本项目拟配备的执业律师个人业绩情况(10分)

以项目申请单位为本项目拟配备的执业律师近3年担任行政机关、大型国企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合同数量为评分依据,提供5份以上的得3份;提供10份以上的得6分;提供20份以上的得10分。没有提供委托合同的不得分。

2、典型案例得分(25分)

项目申请单位为本项目配备的执业律师近五年内办理的行政案件达到30件得10分,达到60件得15分,达到90件得25分。

上述案例需提供案件列表。

3、项目申请单位为本项目拟配备的执业律师的荣誉情况(15分)

项目申请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执业律师入选名优律师第一层次(行政类),每个得3分,最高得9分。

项目申请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执业律师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优秀律师,每个得3分,最高得6分。

上述荣誉均需提供有效证明。

50

 

 

3

服务

法律服务方案:方案中需包括政府及工作部门法律服务内容及工作范围、法律服务程序等内容。评委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规范性等酌情打分。优:20分;良:15分;一般:10分。

20

 

 

4

价格

服务项目的价格:申请单位报价最低的得10分,其他单位按照报价从低到高,分数按一分为基准单位递减。

10

 

 

 

 

 

 

 

 

 

 

 

 

 

 

 

 

 

 

 

 

 

 

 

 

 

 

 

 

 

 

 

 

 

 

 

 

 

 

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书

 

甲方: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乙方:                

甲方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防范法律风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顾问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二、工作范围

 

1.参与论证甲方宏观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甲方负责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甲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3.参与甲方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审查、修改重要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4.为甲方办理行政处罚等提供意见和建议,参与重大案件合议、疑难案件的研究讨论,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建议;

5.为甲方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6.参与或代理甲方听证、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7.举办专题法治讲座,参与法制宣传、法律培训等活动;

8.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9.其他与法律事务相关的职能职责。

三、工作制度

乙方律师应主动与甲方联系工作,甲方亦应经常与乙方联系。乙方律师除出差、病假等原因外,必须及时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若乙方律师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而甲方又急需得到法律服务的,乙方负责人必须指定其他律师及时提供服务。

一般情况下,甲方根据需要,提前一天预约乙方,如甲方遇特殊或紧急情况,乙方应随叫随到。

四、乙方的义务

1、遵守保密制度,绝不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

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不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2、不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

3、不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

4、不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聘任单位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法律顾问与所承办的业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5、甲方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工作联络

甲方指定                 与乙方律师保持联络并协调工作。

乙方指定                 与甲方保持联络并协调工作。             

六、律师费用

年顾问费为人民币   万元整。

七、费用支付

1、每年顾问费于上一年的1231日之前支付;

2、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诉讼、仲裁或复议案件的,律师代理费另行协商;

3、乙方收取的顾问费、代理费等,应当出具税务发票。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期限自20  日支 20  日。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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