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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06-16 15:11    来源: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14/2022-00045
发文日期
2022-06-06
公开日期
2022-06-16
文件编号
锡继医委办〔2022〕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卫生、体育--卫生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机关,公文,文件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公布2022年第二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新吴区民政卫健局、无锡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委各直属单位,在锡省属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苏继委办发〔2022〕2号)要求,我市获批2022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3项(详见附件1)、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87项(详见附件2)。根据《无锡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锡卫科教〔2014〕9号)规定,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核、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2022年第二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68项(详见附件3)。项目名单将在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布,请各单位对照以下要求执行。

  一、强化项目监管

  项目申办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和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管理要求,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纪律要求,强化考勤管理,引导学员端正学习态度,按照培训日程完成培训任务。项目举办时应派专人跟班管理,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等相关信息,不得将项目交由其他单位举办;对确需有承办、协办单位的项目,申办单位应加强项目举办的全过程监管。

  规范流程管理

  项目申办单位在项目举办前,应报备项目的举办时间、地点等信息;在举办2周前,应报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办班通知、日程等信息,如协办外省异地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同时提交《外省异地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在举办结束后2周内,应报送项目执行情况等信息,主要包括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项目活动日程表、考试试题、学员名册和项目情况总结等。

  其他工作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面授项目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继续医学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锡继医委办〔2020〕3号)有关要求执行。各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及学术团体应加强监管,确保项目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依规举办。加强对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督导抽查,压实远程教育平台内部管理责任,督促各平台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要求举办项目,严禁远程教育平台违规或直接向学员授予学分。

  附件:1. 2022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共23项)

  2. 2022年第二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共87项)

  3. 2022年第二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共68项)

  附件.docx

  

  无锡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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