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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无锡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解读

时间:2022-06-28 09:51    来源: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14/2022-00049
发文日期
2022-06-28
公开日期
2022-06-2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卫生、体育--卫生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机关,公文,文件
文件链接
内容概述
《无锡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无锡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解读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近年来随着医技人员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需求增加、学分要求的改变以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国家卫健委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落实为基层减负措施改进继续医学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以推进“放管服”为指导原则,体现鼓励、督促学习与简化管理的理念,我委会同市人社局结合我市具体情况修订了《无锡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无锡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新修订的《无锡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分7章,共20条,包括总则、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实施、学分授予和项目评估,从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到学分授予,最后是项目评估,涵盖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明确了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的职责,强调了项目申报单位的主体责任,目的是使立项项目更加贴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继续医学教育专业的实际需求,更利于专科专业发展。

  新修订的《无锡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分8章,共21条,包括学分分类、学分要求、授予标准、学分登记、学分验证、学分考核和学分管理,丰富了学分获取途径,取消区域准入条件。在学分要求中,从实际需求出发,根据不同级别单位、不同职称人员的学分要求做了更合理的调整,添加了公共卫生单位的学分要求。在学分授予标准中,对时长的要求更加具备可操作性;从为医护人员减负出发,将紧缺人才培训结业考核合格者、担任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项目负责人等人员列入视为当年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者范围。

  相关链接:(锡卫规发〔2022〕2号)关于印发《无锡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和《无锡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相关链接: 关于印发《无锡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和《无锡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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