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18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到微信
依据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年)要求,为进一步认真组织实施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的伦理审查与监督,经中心讨论研究决定调整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王璐
副主任委员:钱云、张琦
委员:施超、丁新良、管红霞、钱红丹、修仕信、朱猛、刘俊华、徐健
办公室设于人事科教科
办公室主任:浦崧
秘书:余秋凡
版权所有: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无锡市金城路499号 电话:0510-82723439
传真:82767360 邮政编码:21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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