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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属公立医院设备绩效专项审计项目公开比选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15:2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根据工作需要,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比选市属公立医院设备绩效专项审计项目的承担单位。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确保该项目实施符合市场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属公立医院设备绩效专项审计

  二、项目委托单位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承担项目申请单位

  会计师事务所

  四、项目任务

  根据《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医疗设备采购与绩效管理规定(修订)》(锡卫药政〔2024〕8号)第二十八条市卫健委组织统一评价医疗设备绩效的要求,按照《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绩效审计》相关规定,对市属8家市属公立医院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CT、X 射线血管造影系统五大类设备2023-2025年绩效情况;五大类设备在2023-2025年采购流程合规性进行专项绩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中标人除必须出具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外,尚需完成市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项目申请单位具体要求

  申请单位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申请单位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具有相应的业务经营范围;

  (2)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企业;

  (3)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4)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5名,从业人员不少于25名(以社保缴纳证明计算从业人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项目申报评审具体要求

  申请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组织采购项目开评标,对申请单位的投标文件从投标报价、投标人评价、服务方案等方面,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估,择优选择1家项目承担单位,并将结果在江苏省苏服采服务类网上商城网站予以公示。

  如认为上述项目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具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以邮件形式反馈至邮箱1150739640@qq.com,或拨打电话0510-81823310反馈。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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