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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出生医学证明》补办流程

发布时间:2026-04-15 08:4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1.办理依据:国家、省和市级有关《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各类文件。

  2.受理范围:199611日后出生,遗失或被盗“出生医学证明”者。

  3.所需材料:

  ①按照要求完整填写的《无锡市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

  ②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③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

  ④由原出生证签发单位提供的《住院分娩新生儿出生医学情况证明(补证用)》;

  ⑤刊登有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的报纸。

  4.办理时间和地点:

地区

机构名称

具体地点

联系电话

办理时间

江阴市

江阴市妇幼保健院

江阴市环城北路59号

86976616

每周四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宜兴市

宜兴市妇幼保健院

宜兴市宜城街道东虹路511号

81758779

每周四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梁溪区

梁溪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无锡市梁溪区梁中路88号

82859417转8555

每周二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锡山区

锡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锡山区安镇街道东兴路158号

88216400

每周二、四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惠山区

惠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惠山区惠源路555号

83591051

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30

滨湖区

滨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

无锡市滨湖区展西路18-2

85866171

每周四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新吴区

新吴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新吴区汉江路3号

82830056、81819229

需电话预约

 

  注:《出生医学证明》上新生儿父母亲双方需同时到场共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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