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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07-25 16:4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打造透明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8〕68 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意见》(锡政办发〔2017〕95 号)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规范

  (一)完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制度

  1.开展权责清单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三级四同”标准化要求,形成权责清单,配套公开办事指南,公布办理范围、运行流程、材料目录、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等基本信息。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制度,不得擅自新设权力事项,不得在已公开的权力清单之外行使权力。(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委相关处室)

  2.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发布办事指南,对办理依据、受理处室、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进行统一规范,并实行动态调整。(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委相关处室)

  3.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梳理权力运行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政务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对公开信息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进行规范。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在市卫计委网站向社会公开,实行动态调整。(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办公室)

  (二)完善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规则

  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使政务公开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运转。

  1.推进决策公开。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及公众参与事项范围,规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五大决策程序环节。凡涉及群众利益或各方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重要决策事项,均要公开征求意见,公布决策草案、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等。委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对于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民生事项议题,应列明是否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是否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的建议,随审议文件一同报批,会议审议时,将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做出说明。(责任处室:办公室、各决策文件起草处室)

  2.推进执行公开。分解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推进重大决策执行全过程公开,对于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党中央国务院文件、政府常务会议作出的各项有关卫生计生的决策部署等重点工作要明确目标、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定期通报进展。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责任处室:办公室、各相关处室)

  3.推进管理公开。一是管理信息公开。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推进重大建设规划批准实施、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以及公立医院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信息公开。推进医疗机构、血站、疾控机构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信息公开。二是公文办理公开。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部分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相关负责人审签;拟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报请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在请示正文部分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凡主动公开的公文,在公文附注部分标注“此件公开发布”字样。每年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主动公开。三是加强监督指导。建立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监督制度,加强权责清单考核评估和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行风建设、医疗服务管理、医疗机构综合评价等专项工作,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推进院务公开工作。(责任处室:办公室、规财处、药政处、政策法规处、医政处)

  4.推进服务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结果网上实时查询,努力使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答复流程和规范,改进整合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渠道,积极将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予以主动公开,进一步满足群众的需求。(责任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委相关处室)

  5.推进结果公开。主动公开卫生计生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目标实现情况、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结果、卫生计生重点工作举措等方面事项。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和评估制度,探索运用第三方评估、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情况,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责任处室:办公室、体制改革处、政策法规处、疾病预防控制处、综合监督处等)

  (三)完善政策解读机制

  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注重解读实效,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权威透明,避免误解误读。尤其要做好政策文件执行过程中的舆情跟踪,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增强政策解读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无锡市卫计委网站的“定向定调”作用,提高政策解读的到达率、知晓率。(责任处室:各决策文件起草处室)

  (四)推动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化规范化

  1.及时监测舆情。全天候监测以下政务舆情:涉及无锡市卫生与健康工作的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市卫计委重要决定事项、重大改革举措的舆情信息;涉及公众卫生健康利益且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涉及卫生与健康的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疫情应对的舆情信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安全稳定的卫生计生方面的不实信息等。(责任处室:宣传处、相关职能处室)

  2. 落实回应责任。监测到有重大影响的卫生计生舆情后,要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并牵头协调做好舆情处置和信息发布。(责任处室:宣传处、相关职能处室) 

  3.健全回应机制。加强卫生计生舆情监测和研判分类处置,其中,对建设性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要对外公开;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研究解决情况要对外公布;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调查处置情况要及时发布;对公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发布信息进行引导和纠正;对虚假和不实信息,要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将涉嫌违法的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力争在 3 小时内、最迟不超过 5 小时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权威信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责任处室:宣传处、相关职能处室)

  二、完善“互联网+”政务公开平台

  (五)加强网站建设管理

  按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优化市卫计委网站栏目设置,强化检索功能,及时更新维护,进一步提高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和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畅通网站互动交流渠道,开设留言评论、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功能,为听取民意、汇聚民智、回应民声提供支撑。做好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专题专栏的维护保障工作。(责任处室:办公室、信息处,各相关处室)

  (六)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网

  严格按照“三级四同”清单公布权力事项,进一步明确“应上尽上”服务清单,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标准化,全面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服务、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实时动态更新管理。梳理并发布卫生计生“不见面”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的“不见面”审批能力,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 1 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政务服务。(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七) 推进信息整合共享

  按照国家、省和我市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卫生计生信息清理整合。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完善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对群众关心的政务服务信息进行一站式集中展示。逐步建设完善卫生计生信用管理平台,并结合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为公众提供基础性、公共性信息查询服务。(责任处室:办公室、信息处、宣传处、政策法规处、综合监督处)

  (八)做优做强政务发布新媒体

  切实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及时做好官方信息发布工作,尤其是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卫生计生政策信息、服务信息。强化引导回应,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网络传言等,按程序及时进行发布,表明部门态度,回应公众关切。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审核管理,重大信息发布按市相关规定履行审核签批手续,避免发布不当言论,不得发布与卫生计生职能无关的消息。(责任处室:宣传处、委机关各处室)

  三、强化组织保障工作

  (九)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市卫计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有力有效部署推进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分工,并在网站公布。委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处室:办公室、委机关各处室)

  (十)加强考核评估

  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互联网+ 政务”、公众参与等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处室和基层单位的考核体系。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举报信箱、投诉电话等监督渠道,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评估评议。(责任处室:办公室、委机关各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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