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规划计划

关于印发《无锡市康复医疗事业发展规划 (2018—2020年)》的通知

时间:2019-01-14 11:29    来源: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14/2019-00010
发文日期
2018-12-25
公开日期
2019-01-14
文件编号
锡卫医〔2018〕125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卫生、体育--卫生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机关,公文,文件,通知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印发《无锡市康复医疗事业发展规划 (2018—2020年)》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关于印发《无锡市康复医疗事业发展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市(县)区卫计局(委),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科技局、物价局、残联、各直属单位,各在锡省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及《江苏省康复医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苏卫医政〔2016〕43号),进一步提高我市康复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康复医学事业全面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康复医疗服务需求,市卫计委等七部门研究制定了《无锡市康复医疗事业发展规划(2018—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无锡市民政局  

  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无锡市物价局

  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无锡市康复医疗事业发展规划(2018—2020年)

  康复医疗事业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及《江苏省康复医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苏卫医政〔2016〕43号),制定本规划。

  一、无锡市康复医疗事业发展状况及面临形势

  (一)无锡市“十二五”康复医疗事业发展情况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康复医疗事业服务网络布局基本形成,服务专业队伍初具规模,服务设施设备满足需求,服务功能内涵不断完善,康复医学科技创新水平稳步提高。

  1. 服务网络布局基本形成。全市共有康复专科医疗机构10家,其中市区康复专科医院6家、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院3家;设立康复专科的综合医院53家、疗养院6家,其中设置康复医学科的三级医院7家、二级医院29家,共有康复床位1228张。

  2. 服务专业队伍初具规模。全市共有111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康复医疗服务,其中康复医生294名、康复治疗师469名,专职护士347名。

  3. 服务设施设备满足需求。市级财政加大投入,由市残联统一按标准化的要求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置伤残康复训练器材,由市卫计委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康复场所的标准化建设,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配置上下肢康复训练器、康复站立训练升降床、三维牵引床、中药熏蒸治疗机等康复医疗设备。全市康复医学科设备达9024.39万元。

  4. 服务功能内涵不断完善。残疾人康复技术服务和疾病后医疗康复服务全面开展。针对65岁以上老年人病后医疗康复服务,已开展脑血管意外、截瘫、颅脑外伤、骨折、运动器官创伤、截肢和手外伤后功能障碍、腰腿痛、颈椎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疾病康复、糖尿病、肥胖症、白内障复明、精神病免费服药等康复服务。精神病患者在工(农)疗站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开展社会适应能力方面的训练和文体活动等。开展中医中药特色治疗为主的中风康复、脑及眼科干细胞治疗康复等。全市所有建制市(县)区通过了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区的创建。“十二五”期间,全市完成白内障手术17000例,其中免费复明手术 15020例,人工晶体植入率达99%以上,共有500名贫困低视力患者免费配用助视器。

  5. 康复医学科技创新水平稳步提高。“十二五”期间,全市共获得康复医学有关科技奖项25项,省、市科技进步奖6项,省、市医学新技术引进奖17项,中华医学会物理医学与康复医学大会奖项2项、国际康复学会大会交流1项,尚有“社区脑血管病三级康复”等10项获得省、市级立项科研项目在研。不断加强全市康复医学国际、国内合作,与中国康复医学培训中心,与美国、澳大利亚、德国、日本等7家康复医疗、科研、培训机构,以及部分国内医学院校全面开展合作研究与培训项目。

  (二)主要问题

  1. 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有待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专科康复医疗机构数量少;综合医院与康复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机制还不健全;基层康复还很薄弱,缺乏专业人员。

  2. 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康复医学专业技术队伍整体上数量严重不足、水平参差不齐,不能适应康复医疗服务需求。

  3. 相关扶持配套政策有待完善。康复医疗服务在综合医院内未得到应有重视,康复医学科建设明显滞后于其他临床科室,设施落后、场地局限、人员缺乏问题较为突出。康复医疗服务项目的医疗保险支付政策有待调整、完善。

  (三)面临的形势

  1. 随着人口老龄化现象日益突出,党和政府对老龄事业提出更高要求。2013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推动医养融合发展,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老年人康复医疗、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增长,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薄弱环节日益凸显。将康复融入“医养结合”,是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的必然要求。

  2. 分级诊疗的顺利实施,离不开康复医疗的后续保障。为进一步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减轻城乡居民就医负担,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快构建分级诊疗制度。没有完善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康复回社区和康复医疗机构将无法实现。因此,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是实现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双向转诊的重要基础。

  3. 全民健康产业发展,为康复医疗带来发展机遇。2013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健康服务业的主要任务,提出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扩大供给、创新发展模式、提高消费能力,促进基本和非基本健康服务协调发展。要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培育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康复医疗服务是一项重要内容。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康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康复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坚持规范标准,坚持统一协调,坚持严格监管,建设医养结合服务体系,为老龄人群提供预防、康复、医养一体的服务模式,为实现2020年“人人享有康复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康复医疗服务需求。

  2. 坚持康复医疗与临床医疗协调发展。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趋势,以康复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加快发展康复医疗服务,提高康复医疗公平性、可及性,补齐健康服务体系的短板。

  3. 完善康复医疗体系建设。加强康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服务体系的融合,提高效率。完善功能定位,建立健全三级综合医院、二级医院/康复医院、基层康复、家庭康复分工和转诊机制。

  4. 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体系均衡发展。充分发挥中医、中药在康复医疗服务中的特色作用,积极推广中医药康复医疗适宜技术项目。

  (三)发展目标

  总目标:2020年全市居民实现“人人享有康复”的总体目标。

  具体指标:

  1. 全市在规划期间康复床位数达到1700张以上,康复医学专业技术人员达到1500人以上,其中康复医师380人以上、康复治疗师620人以上、康复护士500人以上。

  2.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设置康复医学科,且康复病区床位数三级医院不低于3%、二级医院不低于5%。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下联2—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培训与技术指导。

  3. 康复医学专业在全市创建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学科,2─3个市级临床重点专学科。无锡市同仁康复医院发展1—2个以上康复医学二级学科。

  4. 10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康复医疗服务。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1.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能力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是康复医疗服务事业的基础,是实现总体目标“人人享有康复”的根本保证。加强社区和家庭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在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上,培养专职或兼职康复医师、专职康复治疗师,引进适宜技术和专科设备。将残疾人社区医疗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内容,大力发展康复医疗服务;积极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积极提供康复服务,对需要长期康复医疗服务的居民家庭成员提供居家康复医疗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知识、残疾预防知识宣传和普及,开展残疾监测、预防工作,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实现对残疾的早期发现、早期干预、早期治疗目标,提高城乡居民康复预防和康复治疗意识。

  2. 加强康复医学专科医疗机构建设。适应全市人口老龄化进程,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理念,坚持规范标准,坚持统一协调,坚持严格监管,建设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为全市老龄人群提供预防、康复、医养一体的康复服务模式。目前市区已设置康复医院7所,其中三级公立康复医院1所,二级公立康复医院2所,社会资本设置二级康复医院3所,一级公立康复医院1所。新增5所,规划期内市区转设三级公立康复医院1所(梁溪区)。鼓励社会资本设置具有一定规模的二级以上康复医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应设立康复病区,基层医疗机构应提供康复医疗服务。

  3. 加强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规划期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都要按国家《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高标准建设康复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在全市创建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学科,2—3个市级临床重点专学科。无锡市同仁康复医院发展1—2个以上康复医学二级学科。进一步明确康复医学科在综合医院中的功能定位,大力提倡早期临床康复治疗介入和多学科团队合作模式,确保人员、场地、设备、技术等重要指标达到标准。至2020年,全市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达标率100%,按国家《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管理指南》,加强康复医学科规范化管理,细化亚专科,加强产后康复、脏器康复、疼痛康复、骨质疏松康复等亚专科的建设。

  4. 加强其他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建设。主动适应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城市化发展,积极发展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养老机构等中间型专业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在上述专业机构基础上设置康复医院,配备康复医疗专业人员、设备和适宜技术,开展有针对性、有所侧重的康复医疗服务。探索建立医疗康复与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合作发展模式,建立与其他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机构转介服务渠道。

  5. 优化康复医疗资源配置。进一步推进康复专科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市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纵向联合,促进三级康复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开展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远程会诊、检验结果互认等业务,积极推动落实分级医疗,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帮助基层医疗机构康复医学卫生事业发展。

  6. 建立康复医疗服务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明确各级各类康复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立足于疾病急性期的早期介入,与相关临床科室充分融合,改善患者预后,预防残疾发生,减轻残疾程度,并承担区域内康复医学专业人才培养任务,充分发挥区域辐射带动作用;康复医院/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主要为疾病稳定期患者提供专业、综合的康复治疗,并具备其他疾病的一般诊疗、处置能力和急诊急救能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主要为疾病恢复期患者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条件允许的可以提供居家的康复服务信息与现有的居民健康档案相结合。建立各类提供康复医疗服务机构之间的分工合作机制,实现分层级康复医疗,建立渠道通畅的综合医院康复科、康复专科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家庭转介服务机制。逐步建立综合医院—康复服务机构双向转诊机制。   

  7. 加强康复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各类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机构都要按标准配备人员、技术和设备设施,全面开展符合康复医疗服务标准的基本项目。根据国际康复医学发展趋势,积极引进新技术、新项目,不断完善新技术、新项目的规范、标准以及相关疾病和损伤的临床康复技术指南和临床路径,建立健全康复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体系。

  (二)推进康复医学人才队伍建设

  1. 加强继续教育。研究制定康复医学相关专业人员康复医学继续教育计划,加强对康复医疗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在职继续教育。加强康复医学培训中心平台建设,增强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功能,充分利用好无锡市康复医学会和无锡市医学会物理与康复专业委员会这两个平台,通过区域辐射,形成全市不同层次、布局合理、体系健全的康复医学专业人才继续教育网络。

  2. 强化岗位培训。强化和规范康复医务人员岗位培训及临床医师向康复医师的转岗培训。采取学术讲座、研究生教育、国内外研修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师、专职护士的培训力度,使其掌握医疗康复基本技能。规划期间,全市各类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要接受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专业培训,逐步提高康复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

  3. 推进老年护理服务。逐步建立以居家为主、社区为依托、专业机构为支撑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健全完善老年护理相关服务指南和规范。加强老年护理服务队伍建设,开展老年护理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要发展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

  (三)提升康复医疗服务技术

  1. 推广适宜技术。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康复医疗服务需求,研究制定本市基本康复医疗服务项目,明确与基本康复医疗服务项目相适应的适宜技术和设备目录。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各类康复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项目和技术、设备要求。

  2. 积极引进新技术、新项目、新设备。紧跟国际康复医学发展步伐,依托康复医学培训中心和康复医学专家库,建立康复医疗服务新技术、新项目评估机制,分析研究适宜本市的新技术、新项目和新设备,做好推广、引进工作。

  3. 发挥康复医学科质控中心作用。积极推进市康复医学质控中心的建设,明确质控中心职责。充分发挥康复医学质控中心作用,参与康复医疗机构服务、技术、项目等评审评价活动。

  4. 完善分工协作机制。促进康复服务体系与卫生服务体系紧密融合,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发展和加强康复医疗与养老、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残疾人康复等后续性医疗机构结合,建立分层级康复的有效机制,提高公立医院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四)加强康复医学科研能力建设

  重视康复医学前沿性、导向性和实用性重大课题研究,鼓励和支持专业人员自主创新,不断提高康复医学科研水平,逐步发展和完善本学科理论和技术体系。加强全市康复医学的多中心横向科研合作,加强与国内外先进地区和单位的合作交流。规划期间争取获1—2项省康复医学科技进步奖,确保我市康复医学科研技术水平处于省内前沿。

  四、规划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把康复医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指导协调组织,制定本地实施细则,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全力推进全市康复医疗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造福。

  (二)加强部门协调

  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证康复人才和专学科可持续发展。卫生计生部门是康复医疗事业发展的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本规划实施的工作程序、具体措施和实施成效评价指标体系,依法加强对各类康复医疗机构的监督、指导和管理。残联组织是残疾人康复的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各类残疾人康复医疗政策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民政部门要落实贫困康复患者的医疗救助政策,继续办好所属康复机构。财政部门要落实对康复医疗事业的投入政策。人社部门要完善康复机构收入分配政策,科学合理确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康复医疗服务项目和支付标准。

  (三)加大宣教力度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康复医疗服务机构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合作,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康复预防和康复医疗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众充分认识康复医疗的重要性,增强康复预防和康复医疗意识,正确处理临床医疗与康复医疗的关系,及时、有效地接受康复医疗服务,减轻疾病痛苦,提高生活质量,降低社会和家庭负担。

  (四)强化督导检查

  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进度和质量的监督、指导和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持续整改力度,采取强硬措施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微信

微博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