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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

发布时间:2019-05-05 14:0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根据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规定,凡在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江苏省职称考试报考条件者,均可在无锡市考点参加相应级别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即可取得相应资格,发放资格证书。报名时间一般为考试上一年年底到考试当年1月中下旬,约15天左右,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报名信息具体可查询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未确认或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将无法参加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相邻两年予以滚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不予滚动。

  报名考试及发放证书基本流程:考生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打印申报表→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应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网上缴费→各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提交材料(含报考全部材料的扫描件)到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资格复审,提交材料到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资格复审和终审→通过终审考生即报名成功→网上打印准考证→参加当年度全国考试→个人网上打印成绩单→逐级发放合格人员资格证书(考区—考点—报名点—考生)。

  报名考试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申报表》一份,考生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盖章;

  2、身份证、军官证或其他经国家认可、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附学信网学历查询一份;

  4、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合同或聘书(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有下列情况的,考生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取得军队院校或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交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或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或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也可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复印件一份;

  (2)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护士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备护士执业资格人员聘任护师(士)职务审核表》复印件一份(2015年起)。2014年前,本科以上学历护理、助产专业已通过执业护士资格考试人员晋升时,需提供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科以上学历具备护士执业资格人员聘任护师职务审核表》复印件一份;

  (3)有低一级资格要求的人员,应提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工作岗位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提前一年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应由报考单位提交《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6)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应提交本人上一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在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

  (7)报考中级资格的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城市医生,应提交《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服务情况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按照《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苏卫科教〔2010〕17号)要求,报考临床、中医、口腔执业类别主治医师资格的,应提交江苏省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阶段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暂不作要求政策的除外。

  所有复印件均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首次报名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需提交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带至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集中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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