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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0-04-30 14:30    来源: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14/2020-00055
发文日期
2020-04-22
公开日期
2020-04-30
文件编号
锡卫法规〔2020〕1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卫生、体育--卫生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机关,公文,文件,通知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印发《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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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新吴区民政卫健局、无锡经开区社事局,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牢牢把握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要求,紧紧围绕当好全省高质量发展领跑者的目标定位,进一步健全卫生健康法治制度体系,不断深化卫生健康“放管服”改革,为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

  1. 发挥单位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本行业、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工作汇报,贯彻落实党中央涉及法治领域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卫生健康事业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2. 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党政同责和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健全责任机制,准确把握新时代的新任务新要求,贯彻落实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把卫生健康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全面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3.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明确专门机构或人员承担备案审查工作主体责任,健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备案清理工作机制,年内完成本机关存量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

  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4. 切实履行普法责任。依据省、市确定的卫生健康部门普法任务,制订并实施年度普法计划,确保“七五”普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七五”普法实施情况检查验收,做好“七五”普法终期考核工作。严格落实“谁立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认真完成2020年月度普法项目,加强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职业病防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无锡市献血条例》等新法、新职能以及《传染病防治法》等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教育。

  5. 多形式多渠道推进普法。创新普法载体,活跃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延伸普法宣传教育阵地,利用卫生健康节日纪念日等契机,充分发挥微博、网站、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不断创新普法节目、专栏、频道;深化“互联网+法治宣传”,充分运用“无锡智慧普法”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狠抓行政执法条线的普法工作,通过现场执法说法、案后回访教育等方式,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工作和执法办案全过程;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选取针对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例,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为“健康无锡”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6. 健全学法用法机制。坚持学、用、普、治并举的原则,把学法用法普法和开展依法行政、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结合起来,紧紧抓住法治建设这一主线,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深入开展学法活动,以学致用、以用助普、以普促治。不断改进学法用法普法方式和手段,创新学法用法载体,适应新常态、新任务的要求。增强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对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

  三、完善法治建设制度规范

  7. 加强立法和标准制修订。接续完成《无锡市献血条例》立法,完善献血立法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及时清理与《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新法规定不符的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确保我市相关政策规定与上位法保持一致。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法治专题调研,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完成地方标准《无锡市儿童预防接种门诊服务规范》《面向大型医疗影像设备智能化运维管控系统的通用技术要求》制定工作,确保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适用性。

  8.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审查及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根据市重大行政决策的有关规定,确定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以及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持合法性审核、合规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同步,重点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保持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的零纠错率,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修改、废止不适应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政策措施。

  9. 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不断拓宽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推进法律顾问参与卫生健康立法、重大政策制定、法制审核、复杂疑难案件论证等工作常态化。严格落实《无锡市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核程序规定》,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合同合法性审核和长效管理。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评。

  10. 推进医疗卫生单位法治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的通知(试行)》要求,以直属医院为重点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研究促进法治建设相关评价指标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相融合。

  四、提升卫生健康政务服务水平

  11. 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清单制度,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不见面审批服务”清单等动态管理。对向社会公布的本地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标准化、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落实国家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以外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和流程,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

  12. 优化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服务。深入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落实省、市、县三级卫生健康“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统一制度,实现“不见面审批”事项“三级六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升级无锡市卫生健康许可网上申报系统建设,推进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改革,提高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比例。加强窗口人员业务培训,开展许可案卷质量评查,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提高卫生健康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切实提升群众在审批服务过程中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13. 推进简政放权政策落地。按照“放管服”改革部署和要求,依法、有序做好卫生健康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取消、下放和赋权工作。协调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等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推行并细化公共场所告知承诺、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备案和中医诊所备案等事项的工作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持续精简审批服务办事证明材料,减少繁琐环节和手续,严把合法性审核关口,进一步消除制约卫生健康改革发展的政策壁垒。

  五、规范卫生健康执法行为

  14. 深入实施“三项制度”。依托卫生监督信息化系统建设,全面实施并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三项制度”,量化内部细则,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环节信息公示,制定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规定,制定并动态调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持续推进卫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市依法行政示范项目深入实施。

  15. 创新监督执法举措。推进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改革,整合优化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资源,科学划分执法权限,提高监管效能。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提高双随机抽查的针对性和覆盖面,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结果。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健全覆盖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入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卫生健康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16. 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强化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形成内部监督、层级监督、社会监督等各方面监督合力,落实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坚决杜绝执法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发生。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7.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为,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增强政府决策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信息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

  18.完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加强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制度机制建设,推进信访工作和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推进我市卫生健康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和协商沟通机制,及时发现和掌握社会矛盾线索,从制度和实践层面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向法治化、规范化方向良性发展。

  19. 做好行政应诉和复议答复。完善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机制,落实委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进一步提高行政应诉和复议答复能力,及时依法如实办理行政应诉和复议答复事项,确保不发生因应诉和答复因素导致败诉情况。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和复议机关复议意见建议,切实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推进合法行政、合理行政。

  20. 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按时受理、依法办结行政复议申请,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方式办理复议案件。所有复议案件及时录入全省行政复议应诉办案系统并实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规范行政复议行为和档案管理,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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