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中医药 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0-04-30 14:39 来源: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14/2020-00060
- 发文日期
- 2020-04-20
- 公开日期
- 2020-04-30
- 文件编号
- 锡卫中医〔2020〕2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卫生、体育--卫生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机关,文件,通知
- 内容概述
- 印发《2020年全市中医药 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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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新吴区民政卫健局、无锡经开区社事局,各市属医院:
现将《2020年全市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无锡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全市中医药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全面落实省、市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统领,进一步健全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大力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大中医药健康文化推广力度,努力拓展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求真务实,开放包容,持续推进全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健康无锡”建设贡献中医药智慧和力量。
一、全面贯彻中医药发展政策,推进落实中医药医改举措
(一)加大贯彻落实力度。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推进落实省、市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江苏省中医药条例》等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二)推进“三名”战略实施。推动落实《无锡市卫生健康“三名”战略实施意见》,稳步实施中医药名院、名科、名医建设和培育工作,持续提升全市中医药整体实力,不断增强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深入实施中医药医改。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强化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完善中医药服务监管体系。各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现中医药工作专人专岗。完成全市中医药“十三五”规划评估,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深化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加强中医药发展投入保障。
二、健全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四)促进中医医院发展。落实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和医疗设备配置标准,改善政府办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组织开展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加快实施县级中医医院能力提升工程。鼓励发展特色强、服务精、药材好的高品质民营中医机构。指导市中医医院评审委员会做好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加强中医护理培训基地建设,拓展中医护理专业化培训项目。
(五)推进中医医联体建设。根据《无锡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规划》,推进无锡市中医医院医疗集团、江阴市中医医院医共体、宜兴市中医医院医共体规范有序建设。推动市级中医专科专病联盟建设。充分发挥龙头医院作用,建立健全医联体内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医联体内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同质化提升。
(六)加强中医专(学)科建设。推动创建省级以上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进一步提升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的影响力,推动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做优做强,创建一批新的市级以上重点专科。实施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动态管理,修订《无锡市中医重点专科管理办法》及评审标准,开展周期性评审,推动专科能力水平提档升级。加强对中医薄弱专科的支持力度。持续推进中医诊疗模式创新。提升省级以上中医药重点学科的内涵及影响力。
(七)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完成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立标准化中医综合服务区,能够提供6类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比力争达30%以上。完成“健康无锡2030”三年行动计划中医药目标任务。
(八)加强中医药服务管理。强化中医药行业监管,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中医病案、中医内科、中药药事等质控工作,强化中医医疗质量管理。抓好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工作。推进发展“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鼓励中医医院开展互联网服务。完善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加强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以中药饮片监管为抓手,规范中药饮片采购验收行为,不断提升中药药事服务水平。
三、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快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
(九)推动龙砂医学发展。以推动龙砂医学流派发展为核心,促进中医学术流派活态发展。支持市龙砂医学流派研究院、龙砂医学流派传承工作室发展壮大,加强对龙砂医学流派特色优势的挖掘、整理和推广,进一步丰富学术内涵、拓展诊疗手段、提升临床疗效、促进人才培养,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不断扩大龙砂医学流派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十)加强中医药学术传承。推进各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建设,做好全国和省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推动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的数字化传承,彰显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的特色优势。持续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基地作用,进一步体现中医药适宜技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和的优势和作用。
(十一)推进中西医协作机制。推进综合(专科)医院中医药工作,探索建立中西医会诊制度。及时总结新冠肺炎防治的中西医协作经验,推进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实施,组建中医应急医疗专家库,提高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急难重症抢救会诊、传染病防治中的优势作用。
(十二)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加强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鼓励申报各级中医药类别课题,继续推行中医药科研课题专项,支持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促进中医药技术方法创新和科技成果推广。发挥名中医团队的学术引领和技术支撑作用,提高中医药对重大疑难疾病治疗的临床疗效。推动中医药与现代科技融合发展,支持基于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的辅助诊疗系统推广应用,促进中药现代化研究和中药饮片智能化加工技术应用发展。
四、着力推进中医药人才建设,不断夯实中医药发展基础
(十三)多措并举培养人才。抓好省中医药领军人才、省级以上中医药优秀人才、“西学中”研修人才等组织实施。支持高层次中医人才团队项目建设。大力培养中青年骨干人才,组织实施市级五运六气传承人才、青年经方骨干人才、西学中临床人才等培训项目。持续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着力培养中医药实用型人才。
(十四)加强人才平台建设。完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体系,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督导评估机制,推动基地标准化建设。加强各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站)建设,完善质量评价制度,提升传承实效。推进完善市级名中医评选制度机制。
(十五)促进民间特色技术发展。抓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的具体实施。鼓励中医医院设立中医(专长)医师岗位,促进民间中医药特色技术疗法的传承发展。
(十六)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改革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探索符合中医医疗机构实际的薪酬制度。完善中医药人才表彰奖励制度,面向基层和临床一线倾斜,注重发现推介中青年骨干人才和传承人。
五、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努力拓展中医药交流合作
(十七)筑牢中医药文化阵地。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建成弘扬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阵地,形成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开展中医经典大讲堂、金匮讲坛等高层次学术活动。推进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地区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建设。引导广大中医药工作者弘扬和践行“大医精诚”传统美德,塑造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行业风范。
(十八)扩大中医药文化宣传。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就在你身边”等宣传活动,形成一批中医药健康文化传播使者和科普宣传骨干,持续推动中医药进社区、进校园和进家庭,不断扩大中医药文化的影响力,营造珍视、热爱、发展中医药的社会氛围。
(十九)推动中医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创新中医药合作模式,推动本市中医医疗机构与长三角区域内优质医疗资源对接合作,促进中医专科水平同质提升,加强中医药人才协同培养,积极融入长三角卫生健康事业一体化。
(二十)发展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支持无锡市中医医院与匈牙利彼得夫医院“国际友好医院”建设,探索医教研及人才等多领域交流合作,不断提升无锡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提升中医药治理能力
(二十一)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强大动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纠治“四风”。严格执行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规定,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着力打造行业清风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