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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0-06-09  修改时间:2020-06-09 11:02  浏览次数:

   根据工作需要,无锡市急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5名急救驾驶员、4名急救担架员、1名车管科科员和1名药剂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条件

  (一)招聘岗位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

  

人数

  

学历

  

专业及相关要求

  

1

  

急救驾驶员

  

5

  

高中及以上

  

 

  汽车驾驶执照B证以上(含B证),安全驾龄5年以上,40周岁以下。适宜男性。

  

2

  

急救担架员

  

4

  

初中及以上

  

 

  45周岁以下。

  

3

  

车管科科员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具有一定的文书、数据统计分析能力,35周岁以下。汽车工程、维修相关专业者优先。

  

4

  

药剂师

  

1

  

本科及以上

  

 

  药学专业,具有初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有药库房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岗位工作,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无嗜酒及吸毒史,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招聘对象年龄:

  (1)急救驾驶员: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2)急救担架员: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车管科科员: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药剂师: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6.户籍不限;

  7.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1日至6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驾驶证及专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证件照片一张,到无锡市广瑞路2号东辅楼一楼102室现场报名,统一填写《2020年无锡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核

  1.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

  2.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三、考核组织

  (一)考核时间

  另行通知,请关注市急救中心网站公告栏。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以及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及仪表举止等。

  (三)考核方法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2. 急救驾驶员岗位采用技能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急救担架员及药剂师岗位采用面试的考核方式,车管科科员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知识和业务素质。技能操作、面试、笔试考核单项分数为100分。

  3.急救担架员及药剂师岗位总分100分,得分60分为合格线。急救驾驶员技能操作和面试成绩分别各占50%;车管科科员岗位综合考核总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各占50%,综合得分60分为合格线,保留两位小数,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如综合得分成绩相同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将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四、考察及体检

  所有岗位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及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及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可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聘用资格。

  (三)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按考核综合得分排名从高到低递补,综合得分不合格的不得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0510-81823242。

  本公告由市急救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 85728120。

  

   

  

无锡市急救中心

2020年 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