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健康步道建设的通知(2012)
发布时间:2023-02-14 11:0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锡健康办〔2012〕3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爱卫办),新区社会事业局:
健康步道建设是实施健康城市八大行动的重点工作之一,是培养健康人群、推广健康生活方式的有效载体,是方便市民参与全民健身的普及性场所。为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规范建设工作程序,落实建设资金,加快建设步伐,现将有关建设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合作共建
各地要根据“关于印发各类健康促进场所建设标准规范的通知”要求,按照统筹规划、就近方便、安全适用的建设原则,建设一批群众欢迎、管理规范的健康步道,打造一批精品工程。各市(县)、区健康办负责牵头落实建设任务, 各级卫生、体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合作,建立完善的建设工作组织管理网络,在实施过程中做好指导、服务和督促工作,加强工作交流,推进工作落实。
二、因地制宜,规范建设
健康步道的建设要向社区、向群众居住点靠近,向农民集中居住点延伸,要以健康步道建设为平台,向市民广泛传播以“控油、控盐、控烟、控体重”以及“合理使用抗生素”、“保持心理健康”“运动促进健康”等为主要内容的健康知识和技能,普遍提高各类人群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技能掌握率,有效提升人群健康素质。健康步道的健康知识点要按照简洁、醒目的设计思路和围绕运动、生命、健康的理念进行设计制作,在色彩上应比较亮丽,更能吸引人们去关注、了解健康步道的知识。
三、明确职责,保障到位
在社区、乡镇、公园、住宅小区兴建的健康步道,由所在社区负责建设、使用和日常管理,管理单位要完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维修制度,保证各项设施的完好,确保公众安全。各地健康办负责做好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落实选址、设计和资金保障等工作,将健康步道建设情况定期汇总上报市健康办(见附件1)。各市(县)、区体育局(文体局)、新区社会事业局要配合健康办做好健身步道的选址工作,做好健康步道的体育设施配套建设,江阴、宜兴、锡山、惠山要将健康步道的体育设施配套建设纳入年度体育设施建设计划并实施;滨湖、崇安、南长、北塘、新区将健康步道体育设施配套建设列入当年度新建体育设施计划上报市体育局,填写“2012年无锡市健康步道配建健身路径申请表”(见附件2)于8月10日前报市体育局群体处。
四、落实经费,加强督查
各地要逐步增加对公共卫生和群众体育事业的投入,要创新健康步道建设的投入机制,坚持财政投入和社会支持相结合,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的政策支持,逐步完善工作机制,纳入工作考核要求,全面推进建设任务。市健康办将组织市卫生局、体育局对共同各地健康步道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建设数量和质量情况实施专项建设补助、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
附件:
1.新建健康步道名单
2.无锡市健康步道配建健身路径申请表
无 锡 市 卫 生 局 无 锡 市 体 育 局
无锡市建设健康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五日
抄送:省爱卫办,市建设健康城市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区文体局。
附件1:
年度新建健康步道名单
市(县)、区 年 月 日
健康步道名 称 |
地 址 (所属社区) |
长度 (类型) |
建设起止时 间 |
需配健身路径(是、否) |
预算资金及来源(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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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本表中由各市(县)、区健康办汇总填报市健康办
附件2:
年无锡市健康步道配建健身路径申请表
区
受赠单位 (盖 章) |
街道(乡镇) 社委会 |
负责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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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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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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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 |
健身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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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路(街) 号或 居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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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
平方米 |
地表处理 |
塑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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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区园林、绿化、城建等部门的协调情况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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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体局(社会事业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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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