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遗失后怎么补办?
发布时间:2023-11-06 10:4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因《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被盗等情况导致证件丧失的儿童可以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由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办理。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所需材料:
按要求填写的《无锡市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其中户口登记办理情况栏须由父母亲双方所在地公安机关填写并加盖公章;
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
原签发机构提供的《住院分娩新生儿出生医学情况证明(补证用)》;
刊登有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补办流程:
(1)父母亲双方或其中一方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至无锡市妇幼保健院急诊室对面的102室,领取《无锡市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住院分娩新生儿出生医学情况证明(补证用)》,现场会告知补办注意事项和方法。
(2)所有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资料齐全后(父母亲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要带好),父母亲双方一起到无锡市妇幼保健院妇科大楼一楼出生证办理窗口进行办理,时间为每周二下午和每周四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