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3 17:2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本机关自即日起,依法予以注销以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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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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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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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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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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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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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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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佳士洁口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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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205B19832021419A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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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北路280-6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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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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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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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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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君复中西医结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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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H9D0N932021319A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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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梁溪区绿塔路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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蹇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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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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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我委依法注销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