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时间:2025-01-08 13:48 来源: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14/2025-00002
- 生成日期
- 2025-01-08
- 公开日期
- 2025-01-08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 效力状况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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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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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委(局)直属各单位,委(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结合工作实际,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
对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docx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