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卫生健康委拟批准丽都整形美容医院变更有关事项公示书
发布时间:2025-04-23 13:1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当事人于近期提交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我委受理了其变更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将拟批准医疗机构变更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丽都整形美容医院
所有制形式:股份制
医疗机构类别:美容医院
经营性质:营利性
服务对象:社会
拟变更医疗机构地址:由无锡市中山路807号、819—821号变更为无锡市中山路807、819号
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情况:符合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处(政务服务处)联系。
受理电话:0510—81825601,0510—81822076。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金匮路1号,邮编:214131。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