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无锡市锡山区鹅湖人民医院等4家医院 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8 15:0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江苏省医院评审办法》有关规定及年度评审工作安排,我委以《无锡市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无锡市二级康复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为评审依据,经医院申请、审核受理、现场评审、市医院评审委员会审议,现对无锡市锡山区鹅湖人民医院等4家医院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一、拟确认无锡市锡山区鹅湖人民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无锡凯宜医院为二级乙等综合医院。
二、无锡国济康复医院因不定期重点检查存在门急诊电子病历系统升级改造不到位、医院信息系统未能够满足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系统获取数据问题,拟给予限期整改,待整改验收后再行确认医院评审结果(整改期限6个月,从发文之日起计算)。
三、无锡安民康复医院未达到二级乙等康复医院评审标准,此次评审结论拟定为不合格。
公示期:2026年1月8日- 1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信函形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4号楼336室,邮政编码:214131。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