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6-03-06 16:3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序号 | 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名称 | 任务类型 | 检查依据 | 检查对象 | 检查对象数量(家)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检查时间、频次 | 检查类型 | 是否为“双随机” | 检查层级 | 其他 |
| 1 |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 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生物安全检查 | 单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 |
从事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各企业单位实验室 | 20 | 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的制度建立、组织管理、实验活动管理、设备设施管理、菌(毒)种及感染性材料管理、废弃物管理、人员管理及安全保障等情况 | 现场 | 3月、6月、9月、11月各1次,共4次 | 日常检查 | 否 | 市级 | |
| 2 |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 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 | 单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至第一百零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四条至第六十一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至第四十八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至第五十六条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二条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八十条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九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至第八十二条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至第五十八条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四条 |
医疗卫生机构 | 80 | 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范围管理等 | 现场 | 3-12月,原则上不超过2次。根据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检查对象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 日常检查 | 是 | 市级 | 检查对象数量包含国家、省级随机抽查任务 |
| 3 |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 对母婴保健技术执业活动进行检查 | 单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 医疗卫生机构 | 26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资质、执业范围、相应技术开展情况、人员资质 | 现场 | 3-12月,原则上不超过2次。根据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检查对象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 日常检查 | 是 | 市级 | 检查对象数量包含国家、省级随机抽查任务 |
| 4 |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 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 | 单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 | 学校 | 15 | 教室和生活环境、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饮用水卫生要求等 | 现场 | 3-12月,原则上不超过2次。根据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检查对象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 日常检查 | 是 | 市级 | 检查对象数量包含国家、省级随机抽查任务 |
| 5 |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 对托育机构的监督检查 | 单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一条 《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第三十九条 |
托育机构 | 25 | 备案设置情况、传染病防控工作、饮用水卫生管理等 | 现场 | 3-11月,原则上不超过2次。根据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检查对象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 日常检查 | 是 | 市级 | 检查对象数量包含国家、省级随机抽查任务 |
| 6 |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 对公共场所卫生的检查 | 单部门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 |
全市除住宿场所以外的公共场所单位 | 155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 | 现场 | 3-12月,原则上不超过2次。根据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检查对象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 日常检查 | 是 | 市级 | 检查对象数量包含国家、省级随机抽查任务 |
| 7 |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 对住宿场所卫生的检查 | 单部门 | 《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第四十五、四十六、四十七条 | 全市住宿场所(不含市发证单位) | 70 | 住宿场所卫生管理情况;对60%的抽取单位开展监督抽检 | 现场 | 3-12月,原则上不超过2次。根据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检查对象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 日常检查 | 是 | 市级 | 检查对象数量包含国家、省级随机抽查任务 |
| 8 |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 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进行检查 | 单部门 | 《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第四十五、四十六、四十七条 | 全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 | 10 |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技术规定和操作规程,预防控制效果;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等 | 现场 | 4-6月、9-11月,原则上不超过2次。根据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检查对象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 日常检查 | 是 | 市级 | 检查对象数量包含国家、省级随机抽查任务 |
| 9 |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 对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 | 单部门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第六条、第二十六条 | 涉水产品生产企业 | 20 | 生产企业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标签、说明书 | 现场 | 3-12月,原则上不超过2次。根据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检查对象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 日常检查 | 是 | 市级 | 检查对象数量包含国家、省级随机抽查任务 |
| 10 |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 对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进行检查 | 单部门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六条 《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第六条、第二十四条 |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 | 20 | 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设施防护及周围环境情况;储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情况;二次供水水质检测 | 现场 | 3-12月,原则上不超过2次。根据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检查对象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 日常检查 | 是 | 市级 | 检查对象数量包含国家、省级随机抽查任务 |
| 11 |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 对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检查 | 单部门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六条 《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第六条、第二十四条 |
集中式供水单位(市政水厂) | 4 | 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水源卫生防护情况;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水质经消毒情况;开展水质自检情况 | 现场 | 每季度一次。根据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检查对象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 日常检查 | 是 | 市级 | 检查对象数量包含国家、省级随机抽查任务 |
| 12 |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 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 单部门 | 《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第六条、第二十五条 | 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 | 抽查各县区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3个点位,共21个点位 | 周围环境卫生要求; 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公示信息情况;水质抽检 | 现场 | 3-12月,原则上不超过2次。根据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检查对象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 日常检查 | 是 | 市级 | 检查对象数量包含国家、省级随机抽查任务 |
| 13 |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 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检查 | 单部门 |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八条 |
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 8 | 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餐具、饮具的出厂检验;餐具、饮具的包装标识 | 现场 | 3-12月,原则上不超过2次。根据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检查对象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 日常检查 | 是 | 市级;县(区)级 | 检查对象数量包含国家、省级随机抽查任务 |
| 14 |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 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检查 | 单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三项 《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七条、第十条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口消毒产品在华责任单位 | 80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内容: (一)消毒产品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资质; (二)生产条件、生产过程; (三)使用原材料卫生质量; (四)消毒产品和物料仓储条件; (五)消毒产品从业人员配备和管理情况; (六)消毒产品卫生质量。 进口消毒产品在华责任单位的监督内容: (一)工商营业执照; (二)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三)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四)进口消毒产品卫生质量 |
现场 | 3-12月,原则上不超过2次。根据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检查对象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 日常检查 | 否 | 市级 | 检查对象数量包含国家、省级随机抽查任务 |
| 15 |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 对消毒产品经营使用活动进行检查 | 单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三项 《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七条 |
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 | 30 | 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 。 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内容: (一)建立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情况; (二)索取国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备案凭证情况;核对消毒产品名称、生产企业或在华责任单位名称以及消毒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 (三)检查消毒产品使用情况; (四)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抽检情况。 |
现场 | 3-12月,原则上不超过2次。根据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检查对象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 日常检查 | 否 | 市级 | 检查对象数量包含国家、省级随机抽查任务 |
| 16 |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 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检查 | 单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二项 | 医疗卫生机构 | 40 | 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传染病防治内容 | 现场 | 3-12月,原则上不超过2次。根据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检查对象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 日常检查 | 否 | 市级 | 检查对象数量包含国家、省级随机抽查任务 |
| 17 |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 对职业健康服务机构进行检查 | 单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二条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50 |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等 | 现场 | 3-12月,原则上不超过2次。根据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检查对象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 日常检查 | 否 | 市级;县(区)级 | 检查对象数量包含国家、省级随机抽查任务 |
| 18 |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 对放射诊疗机构进行检查 | 单部门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 放射诊疗机构 | 40 | 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等情况 | 现场 | 3-12月,原则上不超过2次。根据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检查对象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 日常检查 | 否 | 市级 | 检查对象数量包含国家、省级随机抽查任务 |
| 19 |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 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 | 单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用人单位 | 40 | 职业卫生培训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职业病危害警示和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情况等。 | 现场 | 3-12月,原则上不超过2次。根据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检查对象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 日常检查 | 否 | 市级 | 检查对象数量包含国家、省级随机抽查任务 |
| 20 |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 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控烟进行检查 | 单部门 | 《江苏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 | 全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 | 20 | 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区设置等 | 现场 | 4-6月、9-11月,原则上不超过2次。根据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检查对象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 日常检查 | 是 | 市级 | 检查对象数量包含国家、省级随机抽查任务 |








